大学生告神舟电脑欺诈
·国内首起假迅驰诉讼案一审宣判,消费者诉讼请求被驳回
·消费者称买到的带有迅驰标签的电脑不具迅驰功能,神舟电脑坚称未作此宣传
记者 李广军 通讯员 袁建斌 张朝晖 肖贞英
新闻提示:在业界沸沸扬扬、极受消费者和IT厂家关注的“神舟电脑真假迅驰案”昨日在芙蓉区法院一审宣判,法庭以“认定神舟公司虚假宣传,误导和欺诈消费者的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消费者的诉讼请求。
事由:带有迅驰标签的电脑不具相关功能
在google中输入“神舟迅驰案”进行搜索,能够发现103000个查询结果,由此可见此事的受关注程度。
“业界对此事十分关心,自从进入法律程序以来,大家都在等待该案的审判结果。”一位IT业从业人员这样告诉记者。据悉,这是国内首起假迅驰诉讼案,消费者称自己花钱买到的带有迅驰标签和开机LOGO的神舟笔记本电脑根本不具备迅驰功能,认为神舟电脑欺诈;神舟电脑则坚称自己并没有过此类宣传。
此事的直接当事人、国防科大学员李卓晗称,神舟笔记本让他很受伤,因为一台神舟W740T笔记本电脑,他的生活发生了很大变化,“因为这台笔记本,我花费了一两年的时间四处奔走,用在各种方面的钱差不多4000元。”
起诉:声称受欺诈索要1+1赔偿
据了解,2005年5月至11月,李卓晗通过升级换购,将新购的一台神舟优雅M725E型笔记本电脑,换购成一台神舟承运W740T型笔记本电脑。
2006年2月,李卓晗发现神舟承运W740T型笔记本电脑上,虽贴有代表具有英特尔“迅驰”移动计算技术功能的英特尔“迅驰”蝴蝶标识贴纸,但不能通过英特尔公司官方网站提供的迅驰功能进行软件检测。2006年5月22日,经湖南省计算机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进行检测,该笔记本电脑的无线网络部件不符合迅驰技术要求。李卓晗认为神舟公司进行了虚假宣传,误导和欺诈了消费者,神舟公司应对其进行1+1赔偿,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神舟公司退还购机款10199元及赔偿10199元。
宣判:原告诉讼请求被驳回
芙蓉区法院于2006年11月7日、2007年5月16日公开开庭对此案进行了审理。经过两次开庭审理,芙蓉区法院于昨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根据现在的了解,英特尔“迅驰”蝴蝶标识是Centrino(迅驰)组合平台的标识,该组合平台包括了Pentium M 处理器、855系列芯片组和Intel Pro/Wireless2100 i-PCI网卡三个组成部分,缺少其中的任何一个组件,都不可以称为迅驰,也就不可以贴上Centrino的标志。
法官表示,李卓晗认为神舟公司对未使用Intel Pro/Wireless2100 i-PCI网卡的神舟承运W740T型笔记本电脑,作了具有英特尔“迅驰”移动计算技术功能的宣传,误导消费者购买产品,但他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神舟承运W740T型笔记本电脑应该具有英特尔“迅驰”移动计算技术功能,或者神舟公司对外宣称该笔记本电脑具有此功能;同时,在神舟公司认可或授权的媒体和报纸上,也没有发现神舟公司关于承运W740T型笔记本电脑使用了英特尔迅驰移动计算技术的宣传。李卓晗所持笔记本电脑机身上粘贴的不干胶标识和开机BIOS图标显示,均不能排除在流通或者其他环节添加形成的可能,故法院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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