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手出价25万他愿放弃晋级资格
苏州清华“修车博士”身陷《赢在中国》“投票门”
本报记者 严俨 实习生 刘汉青 文/摄
曾在苏州引起广泛关注的“修车博士”董冰,近日又陷入一起“投票事件”。
参加央视创业真人秀节目《赢在中国》的董冰,在三十六晋级十二强的过程中,与另外两位选手达成“默契”,两人通过向董冰支付共25万元的方式,购买参赛权。事发后,董冰被取消了晋级资格。近日,当围绕“投票事件”制作的《赢在中国》特别节目播出后,在苏州引起了强烈反响。
“如果退回去重来,我还会选择这么做……”从董冰的博客中,更多的人认识到了这位清华博士的另一面。然而,与他在央视节目现场痛哭流涕表示“错了”的镜头相比,人们又百思不得其解——也许这就是理想与现实在商业社会里的残忍互击:我们赞赏修车创业的勇气,我们谴责没有道德底线的商业诚信。
董冰索要25万转让晋级名额
《赢在中国》是央视制作的一档大型创业真人秀节目,今年已是第二届。节目通过自愿报名、层层选拔的方式进行。最终进入决赛的选手可获得500万至1000万元的创业资金。而苏州的“修车博士”董冰已是第二次参赛了。在第一赛季中,董冰被挡在三十六强之外。而此次,正准备参加晋级十二强比赛的董冰,却遭遇了一个意想不到的情况。
据央视《赢在中国》项目组提供的资料称,事件发生在今年5月7日,《赢在中国》第二赛季三十六晋级十二强虎符投票结束后,按照得票数,当时董冰排名第二,另外两名参赛选手赵继爽、李文分列第一和第三名。按照比赛规则,网络投票排名前两名的选手直接晋级十二强,也就是说,赵继爽和董冰获得晋级十二强的资格。
5月9日12时30分,排位第三的李文向《赢在中国》项目组反映,董冰在虎符投票过程中与李文和赵继爽曾有幕后交易。项目组就此事展开调查,5月9日22时30分,董冰向《赢在中国》项目组提出,在正式的场合下,可以就此事进行说明。
5月13日,《赢在中国》项目组召集当事人举行了情况说明会。根据3人的叙述,一起隐藏在网络投票背后的幕后交易开始浮出水面:当时,要通过网上投票才能进入下一轮比赛的董冰,主动给另外两名参赛选手发短信,表示和对手“理性沟通一下”。经过多次“谈判”,三名参赛选手达成了口头协议:赵继爽和李文各付给董冰15万和10万元,而董在收到总计25万元之后,承诺退出比赛。5月4日上午,在收到李文和赵继爽分别打来的5万元之后,董冰在网上正式发表了退出比赛的声明。然而,由于在交易费用的支付时间上出现了分歧,最终“视对方违约”的董冰没有按事先的约定退出比赛。5月7日,已经宣布退出比赛的董冰,网络投票得数陡然上升,从第三名一跃跨过李文位居第二名,并获得直接晋级十二强的资格,而付出了10万元代价的李文,则没能晋级。对于自己的行为,董冰的解释是:一是功利心太重。二是自己创业的钱是母亲的养老钱,因此内心产生了相当大的压力。
5月18日,董冰及李文、赵继爽因“投票事件”被取消参赛资格。
“投票事件”未影响修车生意
事实上,根据《赢在中国》的规定,在董冰“投票事件”制作的特别节目播出前,此事一直处于保密状态。不久前,董冰在被取消比赛资格回到苏州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也没有细说参赛情况。
在《赢在中国》为此制作的特别节目中,围绕“投票事件”中所反映的商业利益面前需不需要道德底线,各方展开了激烈争辩。
节目播出的第二天,昨天下午8点多钟,记者来到了董冰所经营的位于苏州市迎春路上的一家电动车维修店。只见店里两三个身着统一制服的员工正在干活,不时有人推着电动车进来维修,和平时并无两样,显然这里的经营没有受到“投票事件”的影响。来此给电动车冲气的市民马先生向记者表示不知道这件事,并对出现这样的事件感到“惊讶”。“感觉这里的服务还不错,平时市民来这给轮胎打气都不要钱,没想到老板会出这种事。”
随后,记者随机采访了部分苏州市民。市民普遍对“投票事件”感到很是意外。苏州市民李小姐说:“当我听到这个事情经过的时候,我完全震惊了。我完全无法想像一个清华的博士,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最后会做出这种事情。也许在金钱面前,真的很少有人能不受诱惑,但是,他曾经是放弃在清华的工作而选择来苏州开修车店的人,无数的人钦佩他的选择。可是经过这件事后,使我看到了董冰不为人知的另一面,当然我不知道他是否真的有苦衷,但是现在的他和以往市民心中的形象大相径庭,不得不令我对他的人格有了重新的审视。”
也有市民对董的做法表示理解。市民徐先生说,商场如战场,特别是像目前中国许多企业还处于创业初期。对于创业企业来说,在这个阶段最重要的是生存。有时候为了利益,臣服于“商业潜规则”也是不得已的事情。因此,徐先生认为,虽然董的做法存在过错,但是他“能够理解”。
董冰“认错”的态度模棱两可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作为当事人之一,董冰对于“投票事件”的态度一直模棱两可。在接受《赢在中国》项目组的调查后,董冰录制了一段录相,表示自己的行为“不够光明磊落”,“玷污了《赢在中国》的整体荣誉和它的公正性”。然而在5月18日,特别节目的录制现场,董冰又表示自己的做法符合“商业理性”。董冰说:“我的想法很偏执、很狭隘,我不否认,但是我觉得这是个理性的想法。”
显然这一说法在场内激起了不满,几位现场观众和参赛选手纷纷举手发言,谴责董的行为不道德。同为参赛选手、已进入十二强的李书文认为,没有看到董冰对自己行为的反思。就此“批判会”升级之际,董冰在现场痛哭流涕表示自己“错了”。
董冰究竟是怎样看待自己的行为?昨天下午9点多钟,记者为此电话联系董冰,想预约采访。接电话的却是他的助理,声称董冰处理业务很忙,每天晚上都要工作到凌晨四五点钟,因此现在还在休息,没法联系到,要记者傍晚再打来。在下午1时左右,记者终于拨通了董冰的电话。
记者:你好,我是《江南时报》的记者,请问你有时间就最近发生的事,接受本报的采访吗?
董冰:什么事?
记者:就是关于你参加《赢在中国》发生的事情。
董冰:对不起,对那件事情我不想再多谈什么。
记者:在节目中,你曾先后两次道歉,在时隔两个月后的今天,你觉得自己的做法真的做错了吗?
董冰:从组委会的角度上,我当然是错了。但是具体还是要看人们看待这件事情所持的衡量标准了。
记者:能够再详细谈谈吗?
董冰:……
(电话在这时突然挂断,记者再打过去的时候,电话无法接通。)
前晚的节目播出后,董冰于午夜时分在博客中写下了自己的观感,或许这可以从某个角度说明董冰的真实想法:“关于事情本身,就像我对阎炎老师(《赢在中国》一位嘉宾)所讲,如果退回去重来,我还是会选择这么做。因为我还是认为这是一个商业理性。但是从《赢在中国》的角度,我接受自己是做错的,并承担后果。”
“董冰事件”折射商业诚信意识缺失
董冰事件似乎已结束,但它所引发的关于中国商业环境的思考却并未终结。在采访过程中,不少被访者都提到了“潜规则”、“商业利益”……在中国市场经济初步形成的今天,这些字眼无疑总是会触动人们敏感的神经。
苏州水城律师事务所周钦明律师从法律的角度讨论了“董冰事件”。周律师认为,董冰的行为还不构成商业贿赂。他说,我们目前所谈的商业贿赂主要是从反不正当竞争方面来定义的,具体体现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中:所谓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取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
周律师说,从本次事件看,董冰是在比赛过程中采取的交易行为,其既不是购买商品,也不是销售商品,其主要是想通过出卖自己的参赛资格为个人获取经济利益,其不仅不排斥竞争对手,反而通过该交易为对手获得晋级机会,其行为明显不符合商业贿赂的特征,董冰的行为违反了诚信、公平、公正的比赛规则,其在谋利时超越了道德底线,其被取消晋级资格无可厚非。
周律师还表示,董冰的行为折射出我国目前的社会商业体制诚信意识严重缺乏,实际上,在商业交易中给予“回扣”以获取交易机会,在我国已被普遍默认,尤以医疗、电信、金融、建筑等行业为甚。形式也越来越隐蔽,危害越来越严重,政府应尽快完善相关法律,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使市场秩序逐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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