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城管执法局六中队派人将损坏的玻璃门给经营户换上 本报记者 李杰 摄 |
城管执法撞坏店主玻璃门主动赔偿 感动店主
城管撞坏玻璃门主动赔偿,馒头店老板受感动承认自己户外经营不对,愿接受处罚
本报讯 (记者 崔永利) 城管执法在清理户外经营时,将经营户的玻璃门撞坏。双方起初都不认错,最后经过一番谈判,双方都认识到了自己的过失和错误。执法人员给经营户更换了玻璃门,同时经营户也表示愿意接受处罚。
昨日早8时许,西安市莲湖区执法局六中队在土门创新路清理占道经营时,与一家馒头店发生纠纷。
由于六中队管辖的范围主要是土门街道办,街道办主管市容的副主任吕昌明知道后表示:“既然损坏了群众的物品,就应当给予赔偿。”执法人员立即买来玻璃,对损坏的玻璃给予更换。
馒头店老板被执法人员的行为感动,承认自己在外面摆放馒头的行为不对,表示愿意接受处罚,以后再不到店外面经营了,最后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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