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杭州市区15家医院主要负责人汇聚省卫生厅,他们谈的不是救死扶伤的医疗技术问题,而是交流如何预防治理医疗系统的商业贿赂。
由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主办,上城区人民检察院和省卫生厅承办的“拒绝商业贿赂、远离职务犯罪”院长论坛透露,仅在2003年-2006年间,杭州市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医疗卫生系统商业贿赂案件就有35件,涉及35人,占贿赂案件立案查处件数的9.02%。
这些查处的案件中,涉及院长(含副院长、党委书记)的案件13起,共13人,占该领域立案总数的37.14%。这些案件中涉及中高级职称人员的有28起共28人,占该领域立案总数的80%。
作案形式集中稳定
在大型医院,某种药如果用量过多,可能潜藏问题。杭州市一医院就对异常用药和违规用药进行了实时监控。该院院长说,有一只抢救药品,有个医生组仅一个月就用了上千支。经过查核,院方认为其中有倾向性用药的问题,就给有关科室、个人打招呼,结果第二个月就回到了正常范围。
医院商业贿赂发案部位、作案形式集中、稳定,案件多发生在药品、医疗器械购销环节,形式多表现为在采购药品和医疗器械过程中,收受或索取药商的回购;窝串案突出,医药领域业务广,涉及部门多,呈网络分布,一旦有犯罪发生,往往是窝案串案。
2003年,杭州某医院采购员和药剂科主任,就因为在药品采购中收受医药代表好处费,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7年和14年。
专业人才“另类流失”
统计数据显示,2002年,杭州市立案侦查的医疗系统22名犯罪人员中中高级职称的有18人,占总数的80%。这些专家型人才是省市医疗卫生机构的栋梁之才,原本应发挥专业优势更好地服务社会和公众,他们的落马令人惋惜。
“医院培养一名中高级医师不容易,培养一个专家型又有管理经验的院长更不容易。”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说,医疗领域的商业贿使得医院人才队伍的频频“另类流失”让人痛惜。
上城区检察院李森红检察长表示,加强对医院专家型人才经常性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拒腐防变的能力,同时加强对他们的监督,这是最好的保护。从2000年起,上城区检察院就将辖区内的浙医一院、浙医二院、省妇保、省中医院、市一医院、市三医院纳入一个预防职务犯罪网络。在6家医院分别聘请了联络员,确定院分管领导,建立日常联系制度,为预防职务犯罪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张高峰陈洋根) (来源: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