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宾馆充大款 诈骗钱财18万 27岁浙江男子冯贻超在九江获刑11年
本报九江讯 近日,27岁的浙江临海人冯贻超,因犯诈骗罪,被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沦为阶下囚的冯贻超,几个月前,他的身份还是“九江市远洲集团公司副总”,并四处宣称自己在鄱阳湖有挖砂股份。
有了“远洲集团公司副总”、“鄱阳湖砂老板”两块金字招牌,冯贻超身价倍增。他先后以“集团公司资金周转不灵”、“急需用钱”等为由,向徐某、陈某、屈某借得人民币15万元、11万元、3万元,借到钱后大部分用于挥霍,并随后逃离九江。
接到徐某等人的报案后,九江警方迅速展开调查,将涉嫌诈骗的冯贻超抓获。
法院审理时,冯贻超辩称他借陈某的11万元已经归还。法院最后认定,冯贻超向徐某、屈某借的18万元为诈骗,并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
提起公诉的浔阳区检察院一名检察官告诉记者,冯贻超实为一名“大忽悠”,至案发时,他已拖欠远洲大酒店房费近万元。他手中那把房产项目钥匙,是通过在远洲售楼部工作的女朋友拿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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