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是一项需要长期不懈奋斗的攻坚工程。政协委员如何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笔者认为:政协委员要切实发挥好“五员”作用。
当好宣传员,为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氛围。宣传是行动的先导。针对个别干部群众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对新农村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足等实际,做好宣传工作十分重要。广大政协委员要全面树立科学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观,切实加强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研究,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客观规律,开拓新农村建设思路,为新农村建设“鼓”与“呼”。充分发挥联系广泛、渠道畅通的优势,通过组建宣讲团、积极参与科技、文化、医疗卫生、法律“四下乡”活动等方式,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宣传党的有关新农村建设的方针政策,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推动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
当好参政员,为新农村建设建言献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涉及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广大政协委员要围绕农村文化、医疗、社会保障、基础设施等社会事业的发展情况,广泛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建真言、献良策、干实事,切实把维护、实现、发展好广大农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努力提高新农村建设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可行性。并坚持从农民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最容易见效的事情抓起,让农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当好工作员,为新农村建设献智出力。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任务,生产发展是基础和关键。政协委员尤其是经济界委员要发挥联系广泛、位置超脱的优势,从实际出发,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谋划、实施,引导一批有实力的企业加入到新农村建设队伍中,积极帮助农村发展产值高、利润大、销路好、市场广的富民产业。政协委员要积极协助党委、政府推进党的政策、先进文化、致富信息和文明习俗进村入户,推进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引导农民除陋习、树新风、提升农村社会文明程度。积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处理好国家投入社会各界参与和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之间的关系,牢固树立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思想观念。同时,要各尽所能,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和城市资本投资农村社会事业,为农村服务,为农民服务,为发展农村社会事业贡献力量。
当好协调员,为新农村建设化解矛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庞大的、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千头万绪,工作任务繁重。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难免出现一些不和谐的事情和因改革深化、利益调整带来的矛盾,广大政协委员要充分发挥在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增进共识,加强团结方面的作用,协助党委和政府做好理顺情绪、化解矛盾、解疑释惑、凝聚人心的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减少阻力、增加助力、形成合力。积极引导农民群众用自己勤劳的双手改变农村面貌、建设美好家园、创造幸福生活
当好监督员,为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珍惜国力民力,是新农村建设的一个最根本的前提,要切实防止不顾农民意愿,加重农民负担现象的发生。政协位置超脱,政协委员要利用这一优势,把监督的重点放在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减免农业税后的配套政策、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实施情况等方面,形成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民主监督氛围,推动有关部门集中财力、物力、人力先把眼前能做的事情做好,全面推进农村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党的建设,确保新农村建设给农民带来实惠、受农民欢迎,真正维护农民的利益。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