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曹静)刘先生因为醉酒不慎坠落楼梯受伤,住院治疗后回家第7天突然死亡。他妻子认为当时与刘先生一起喝酒的朋友颜某、餐馆的老板陈某以及医院都存在过错,带着不足10岁的女儿和年迈的公婆一起将他们告上了法庭,要求三者连带赔偿92万余元。
记者今天获悉,丰台法院受理了此案。
刘先生家人介绍说,2007年3月14日晚,刘先生与颜某等在餐馆用餐共饮。等结束时,刘先生已经酩酊大醉。在无人搀扶的情况下,刘先生在下楼时从二楼突然坠落到一楼,当时即昏迷不醒。之后刘先生被送到医院抢救,治疗23天后,医生告知完全可以出院了。但是,就在刘先生出院在家休养的第7天,突然死亡。后经法医鉴定,刘先生是高坠致脑干受损,生命中枢功能衰竭而死亡。
刘先生家人认为,朋友颜某劝酒太甚导致其醉酒后失去自我防范能力;餐馆老板未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医院漏诊脑干受损,治疗不彻底。三者都对刘先生的死亡负有责任。J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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