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夏季以来,读者反映的热点问题主要涉及到环保、环卫等。其中,除施工和商场高音喇叭扰民外,一楼底商餐馆油烟污染环境扰民问题反映最为集中。
和平区何兴村大街开发里8门、9门的董淑珍、赵祥、何培茹、徐永贵等20余户居民联名向本报反映,今年4、5月份他们楼下底商新开了一家牛肉拉面馆,此处原为一家超市,开业当初,他们就曾向卫生、工商、环保等部门联名反映过此事,但没有解决。
近来天气炎热,面馆的污染就更加严重了。居民们无法开窗通风,因无论是白天还是晚上,只要一开窗户就会有一股异味扑鼻而来,而且弄得居民楼区内很不卫生,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据居民介绍,住在楼上的,有许多是老人,他们中有的患心脏病、哮喘等,有的老人经常被油烟熏的喘不上气来,有的老人只好偶尔到外面透透气,但有些出门不方便的老人就只有受煎熬的份了。该面馆也曾想沿楼房建一个排放油烟的烟囱,但遭到居民的拒绝。而居民们向数个部门反映的结果也是没有音信。
河西区景兴西里的居民李先生向本报反映说,该小区底商有几家饭馆和做主食的房间,有的饭馆的油烟没有排放设备,直接排放到小区里,有的做主食的作坊还烧煤,煤气味弥漫在小区的空气中。河东区新景安里的居民和南开区怀庆里的居民也反映居民区楼下的餐馆油烟扰民的事。
红桥区龙禧园的居民陈女士更是楼下餐馆污染的受害者。龙禧园是入住没有几年的新房,前几年,陈女士一家住在南开区的破旧平房里,因为平房改造拆迁,用拆迁补偿款和多年的积蓄,陈女士一家购买了龙禧园一套两居室的住房,住上新房的陈女士一家还没好好享受享受,就被小区里恶劣的环境熏坏了。陈女士家楼下及周围陆续开了多家饭馆,有经营炒菜的,有经营烧烤的,尤其是每到夏季,小区内一条主要的街道,浓烟弥漫,空气污浊,比小区外的马路还热闹,虽然居民们多次反映,但都无济于事,饭馆越开越多。有的居民以不交物业费做抵抗,不但没有效果,其环境反而越来越差。
2002年9月1日实施的《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的底层新建、扩建、改建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服务业经营场所;不得将居民住宅楼中的住宅用做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服务业经营场所。”“现有饮食服务经营场所污染扰民的,由环保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治理或停业。”虽然有法律条例的明确规定,但执行得却很不乐观。据了解,有些扰民餐馆是在条例实施前就经营的,但多数餐馆是在条例实施以后还进行经营的。有许多餐馆根本没有取得营业执照。据了解,受侵害的居民都曾经向主管部门反映过,可是能解决的不多。本报记者梁素梅 实习生 孙志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