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海关缉私人员查处大量走私水貂皮。何建 昊强 广志 摄 |
5名被告分别被判3~14年不等
时报讯 (记者 凌慧珊 实习生 周伟良 通讯员 昊强 广志) 昨天,黄埔海关透露,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水貂皮、狐狸皮特大走私案”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貂王”邓某等5名被告人3~14年不等有期徒刑,处以广州某皮草制品有限公司罚金6000万元、东莞某皮草制品厂罚金200万元、惠州博罗某厂罚金752万元。
兵分三路潜入走私老巢
据介绍,2004年6月,黄埔海关缉私局情报人员收到东莞厚街某皮草制品厂、广州某皮草制品有限公司擅自倒卖保税料件重大走私犯罪嫌疑的线索,立即成立案件侦破组展开调查:侦查员小张等应聘到东莞厚街某皮草制品厂和广州某皮草制品有限公司,摸清两家工厂生产流程以及部门负责人;侦查员小赵等通过秘密跟踪运输车辆,摸清走私分子进货和出货情况,掌握走私路线和规律;侦查员老王等化妆成“买家”深入走私分子老巢,探清走私分子虚实。
经过两个多月侦查,一个以“貂王”邓氏兄弟为首的走私犯罪集团浮出水面。经查,2003年~2004年间,广州某皮草制品有限公司利用其来料加工手册为惠州博罗某厂等国内客户伪报走私进口水貂皮、狐狸皮,为平衡手册,该公司伙同东莞厚街某皮草制品厂采取多报少出、伪报品名等方式假出口水貂皮。
走私团伙偷逃税8681万
2004年10月初,黄埔海关缉私局决定伺机破案。10月12日晚,监控组传来消息,走私头目邓成强、邓健强氏两兄弟已入境,参战人员迅速奔赴东莞厚街某皮草制品厂和广州市广州某皮草制品有限公司等地集结,10月13日早上同时展开搜捕,邓氏兄弟等10余名走私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
在办案过程中,侦查员发现东莞厚街某皮草制品厂出口一件成品水貂裘皮大衣所耗用的水貂皮始终为:大褛40张、中褛30张、短褛20张,该标准与用母水貂皮生产水貂裘皮褛的实际耗用量基本一致。经办案人员查明,该皮草制品厂申报进口水貂皮品名为不分公母的“熟水貂皮”或“水貂皮”,而向海关备案却按单耗标准计算,节省大量保税进口的水貂皮指标,将节余指标项下的货物擅自用于内销等。而且,广州某皮草制品有限公司通过采取多报少出、将碎貂皮褥子等伪报品名为熟水貂皮出口,以及在国内筹集国产廉价水貂皮、狐狸皮顶替出口等手法平衡加工合同手册,通过低报价等偷逃税款。
据了解,黄埔海关共查实该案走私进境水貂皮80万多张、狐狸皮近4万张,案值3.27亿元,偷逃税款868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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