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黑幕凸显监管尴尬
本报记者 崔帆
《黄金市场管理办法》已制定完毕,将择日出台,届时黄金交易将有规可循
“从去年6月底至今,我们收到大量关于外围炒金的投诉。”央行金融市场司有关人士表示,“我们现在也没有办法,只有等待即将出台的相关法规来弥补这一监管漏洞。
目前黄金交易依据的法律法规主要是24年前国务院颁布的《金银管理条例》,黄金市场法规缺失的弊端日益凸显。
据了解,全新的《黄金市场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呼之欲出,它不仅牵动着黄金市场的神经,也引起了投资者的广泛关注。
难以定罪
北京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以正在侦办为由,拒绝向《财经时报》披露黄金诈骗案件的进展。法律界人士表示,未来如何给涉嫌欺诈的黄金(投资)公司相关责任人定罪将是最大的难题,这是因为,相关法律依据缺乏。
据了解,国内的黄金市场放开后,一直沿用的法规只有两部。一部是1983年国务院颁布的《金银管理条例》,另一部是1994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关于取缔自发黄金市场加强黄金产品管理的通知》。
这两部法规都是在黄金属于管制品的情况下颁布的,且至今从未修改过,制定的内容主要针对黄金走私和统购统配管理,没有任何涉及到黄金非法投资交易的条文,因而对于黄金市场违规者,只能按照非法经营定罪,非法经营最多判处有期徒刑3年。
“针对法律法规方面的缺陷,建议公安部门按照‘涉嫌商业诈骗’的方向侦察,一旦定罪商业诈骗,则至少判处12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北京恒圣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芮强调。
多头监管
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所期货证券研究室主任廖英敏介绍,目前,国内黄金及黄金市场的监管部门是央行,而商业银行个人黄金投资理财业务的主管部门是银监会,一般黄金生产及首饰经销商的业务监管则是国家工商局。
“国内黄金市场已经出现多种黄金投资经营管理混乱的尴尬局面,经营管理模式的混乱将直接影响业务监管部门对市场的监管力度,会影响到整个黄金市场的健康发展。”廖英敏表示。
在北京黄金经济发展研究中心高级经济师刘山恩看来,现行的条例中对个人是否可以投资黄金远期业务和期货业务并没有明确规定,央行对黄金的监管也只限于黄金交易所和进出口业务,黄金远期业务和期货业务目前还属于监管的“真空地带”,这就给“外围炒金”的黄金(投资)公司提供了很多打擦边球的机会。
有规可循
黄金市场的混乱加速了监管部门的立法进度。一位参与《管理办法》制定的央行金融市场司外汇市场与黄金市场管理处的官员透露,即将出台的《管理办法》已讨论修改了五六次。
“诸如黄金产品、交易方式、市场结构、做市商、经纪商等相关问题在《管理办法》中,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它的颁布意味着,在黄金市场化4年后,黄金市场将终于拥有自己的“根本大法”,参与其中的生产、流通、投资、中介机构的交易行为也将有规可循。
除此之外,《财经时报》还获悉,央行今后将进一步完善黄金市场结构的多元化、完成黄金市场的对外开放、增强黄金投资的避险功能。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来源:《财经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