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股”和“托管造林”等骗局引发关注
国办发文揭非法集资“马甲”
本报讯(记者柳志卿) 国务院办公厅昨天发布通知锁定非法集资行为的几大特征,提醒公众防范类似“原始股”和“托管造林”等非法集资骗局。
通知说,今年1至3月,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两类案件就立案342起,涉案总价值59.8亿元,分别较去年同期上升101.2%和482.3%。国办披露了非法集资行为“穿上马甲”后的诸如“向社会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等几大主要特征,并提醒公众详加识别。
针对目前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活动比较猖獗的情况,同日,权威部门有关负责人特别提醒,证券要公开发行必须取得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批准,发行证券的中介机构必须取得证监会批准,如果没获批准,就可判别是一种非法证券业务。这位负责人指出了非法证券活动几种主要形式:诱骗公众购买所谓原始股或各类基金份额,谎称这些证券将在海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以所谓投资咨询机构、国外投资公司驻华代表处等名义,非法向社会推销或代理买卖未上市公司股票等等。
国办要求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尽快公布举报电话、信箱和电子邮箱,通过有奖举报等方式鼓励公众参与,一旦发现非法集资苗头,应及时依法妥善处置。
■附件·非法集资几大特征
★未经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批准,违规向社会(尤其是向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如未经批准吸收社会资金;未经批准公开、非公开发行股票、债券等。
★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的投资回报。有的犯罪分子以提供种苗等形式吸收资金,承诺以收购或包销产品等方式支付回报;有的则以商品销售的方式吸收资金,以承诺返租、回购、转让等方式给予回报。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目的。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受害者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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