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任命李建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王海萍(女)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免去虞启明的铜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项护的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任命江耀波(女,回族)、翟培友为省人民检察院毕节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免去陈世祥(彝族)、张仲仁的省人民检察院毕节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戴振华(土家族)省人大常委会铜仁地区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田建高(土家族)为省人大常委会铜仁地区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周长琦(女)省人大常委会毕节地区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禄绍康(彝族)为省人大常委会毕节地区工作委员会主任。
(责任编辑:安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