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查收录取通知书的同时,录取确认书将同时送达,防止社会上不法分子和“黑中介”对考生和家长进行招生欺诈
本报讯 (记者李海英)截至7月28日,辽宁省普通类二批本科院校第二阶段补录工作结束,第三批本科按既定录取工作计划开始录取。
记者从省招考办获悉,今年,辽宁省在普通高校录取工作程序上进行了调整,即在二本院校不设服从志愿,实际录取时,按照一志愿、二志愿和参考志愿的顺序投档录取。在二批本科院校第一阶段录取工作结束后,省招考办通过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向考生公布生源不足的院校名单和招生计划余额,组织二批本科控制分数线上未被录取考生补报志愿,并组织补录。这样做的目的,一是为超过二本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增加重新选择录取院校的机会;二是提高各批次录取院校的实际报到率,使辽宁省招生计划更加有效地利用,录取工作更加阳光、透明。
为有效加强对第三批本科院校的招生录取工作管理,按照教育部的统一要求,今年在第三批本科院校录取后,省招考办将随招生院校录取通知书一起,向每个被第三批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寄送印有考生照片、考号和省招考办印章的录取确认书。这一举措将进一步规范高等院校的招生行为,防止社会上不法分子和“黑中介”对考生和家长进行招生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