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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临汾市尧都区民营企业四通煤矿69名工会会员代表,选出了自己的工会主席。新当选的工会主席将接受区总工会直接管理而不是听命于矿方;其工资报酬将由地税部门从企业代扣后交由上级工会直接发放;其劳动合同在任期内顺延,非经市总工会同意,企业不得与他解除劳动合同。
新当选的工会主席是临汾市第一位“直辖”工会主席。临汾市将按这一“公选直管”模式,在全市100家非公企业展开。之所以这样做,不仅因为该市是一个煤矿、冶炼、铸造等行业较为集中的地方,同时,这些行业外来农民工多、劳动强度大,极易发生安全事故或劳动用工等问题。为了有效杜绝安全隐患乃至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更好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临汾市决定“试水”工会主席“公选直管”,真可谓“牵住了牛鼻子”,抓住了问题的根本。
近些年来,伴随着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一些用工单位尤其是个体、私人企业,由于一味追求经济效益、眼前利益,企业安全隐患时有发生,职工合法权益屡遭侵犯。面对企业行政主要领导的“乱作为”,工会主席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问题的关键在于工会主席端的是企业的“饭碗”,他们的任免、报酬等还得依靠企业。
理论上讲,工会组织是职工自己的组织,工会干部是职工的“娘家人”,替职工说话、撑腰、办事是工会组织份内的事,是工会干部义不容辞的职责。然而,由于工会主席任免等机制上的“走形”,使得一些企业的工会主席在职工合法权益遭受侵犯时,软弱无力甚至站在经营者一方,而不替职工“说话”也就不足为怪了。
如何从根本上解决工会主席两难境地?临汾市深化工会主席产生机制,推出的“公选直管”工会主席,摆脱了多年来“工会端企业的碗,主席看老板的脸”的束缚。这样产生的工会主席不怕被企业炒“鱿鱼”,不怕为职工丢“饭碗”。面对经营者不尊重职工利益,甚至践踏劳动者合法权益,他们势必会勇敢地站出来说“不”,面对职工权益遭受侵犯,会站稳立场、理直气壮地替职工说话。临汾市“公选直管”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办法新、举措好,击中了多年以来工会主席依赖企业的机制软肋。
安永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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