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天津7月29日电(记者朱建军通讯员王桂芝)今年以来,天津市各级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注重加强对漏犯漏捕问题的监督,紧抓四个方面的工作,即把立案作为追捕工作的起始环节,了解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把审查公安机关报捕案件作为重要关口,通过对案件事实的严审细查,发现追捕线索;坚持只要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就依法追捕的原则,不在细枝末节上纠缠;建立奖励机制,对在追捕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干警给予重奖。
今年上半年,该市检察机关共依法追捕犯罪嫌疑人26人,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