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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DV拍跳楼新闻惹争议 被指侵犯他人隐私(图)

DV拍新闻被认为是一种新的社会监督方式 商报记者王春胜/摄
DV拍新闻被认为是一种新的社会监督方式 商报记者王春胜/摄

  市民DV拍新闻侵犯他人隐私?

  律师称,每个公民都有采访权也有人认为,DV拍新闻是种新的社会监督形式

  ■商报记者赖海芳

  跳楼的悲伤、醉酒的丑态、和人争吵时的激愤,当这些个人生活场面被推到DV镜头前时,引发了一场关于采访权与隐私权的争论。

  近日,在大河论坛上,两名网友发出帖子,言语激愤,对一些DV爱好者上街拍摄、然后把录像拿到电视台以新闻形式播放的行为提出质疑。

  【质疑】DV拍的跳楼新闻引网友不满

  7月22日,名为li-uhongmeizi的网友在大河论坛《焦点网谈》栏目发帖,对河南电视台公共频道《DV观察》栏目播放的跳楼现场视频表示不满。

  这名网友说,在跳楼的死者家人心灵受到重创的时候,这些画面又被当成新闻在电视上进行播放,“这践踏了别人的隐私权。”他言语激愤。

  与此同时,另一名网友发帖称,在一起当事人不允许拍摄的事件中,还是遭遇到拍摄,他认为,这也是侵犯隐私权、肖像权的行为。

  两名网友的帖子引发了一场关于市民DV拍新闻是否侵犯隐私权的争议。

  据河南电视台公共频道《DV观察》栏目总策划崔建中介绍,该栏目于今年2月5日正式开播,节目时长30分钟,每晚9:15播出。因为形式活泼,贴近民生,该栏目目前已成为公共频道的主打品牌栏目之一。

  该节目的播出内容,全部来自河南各地的DV爱好者。

  “这个栏目讲究原汁原味,就是老百姓拍摄老百姓的故事。全省大概有近千名DV爱好者为我们提供新闻,仅郑州就100多名。”崔建中说。

  【现状】DV观察员的身份很尴尬

  目前,郑州市民王爱国就是为《DV观察》提供新闻的DV爱好者之一,他的名片上写着《DV观察》栏目“观察员”的头衔。

  每天,挎着花8000多元买来的DV,上街捕捉各种突发事件,拍摄形形色色的人物,这已成为王爱国退休生活中的一种乐趣。

  至于拍摄的酬劳,王爱国说:“电视台给稿费,但我不是为了钱,我的退休金够自己花,我就是爱好这个,觉得有意思。”

  据了解,电视台并不给DV观察员发基本工资,而是根据观察员播出的录像时间,按分钟给予一定的报酬,每分钟最少100元,质量好点儿的为120元,最高的是180元。

  虽然天天跟记者一样外出奔波拍片,也一样是按劳拿“稿费”,但实际上,观察员并不属于电视台的正式或者临时员工,以前电视台叫他们“通讯员”,现在则叫“观察员”。

  但在采访时,DV观察员只能作为DV爱好者出现,这造就了他们采访时的尴尬身份。

  刘志明就是一名已拿到采访证的观察员。这个证的作用在于,当事人提出检验证件时,自己可以有所依托。但对于行政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来说,这个证仍分量不足。他说:“人家一看是采访证,根本就不接待。

  王爱国说,一些发稿比较多的核心会员,台里会发采访证。所谓的采访证,并非由国家新闻出版署或国家广电总局统一颁发的记者证,而是由电视台制作的类似工作证性质的证件。

  【争论】DV观察员有没有新闻采访权

  由于身份所限,在拍摄时,观察员遇到的抵制很多,包括出言不逊、捂镜头、抹带子,甚至夺抢机器。

  去年冬天的一个早上,王爱国接到线索,在一派出所辖区内发现一具男尸,但是,他在现场遭到了派出所工作人员的阻拦。双方发生了争吵,派出所工作人员把他往车里摁,说要拘留他。后来,《DV观察》栏目的法律顾问赶到才解决问题。

  王爱国总结,有几类问题在拍摄时难度较大:一是交通事故,尤其是该事故由单方造成,肇事方肯定不想丢丑,往往阻碍拍摄;二是企业断电、饭馆老板与顾客争执等;三是政府部门,这也是DV观察员遇到的最冷淡的对象。

  “你们又不是记者,没有权利来采访。”很多当事人会这样说。在不文明现象以及一些突然事件发生时,采访权究竟是属于谁的权利?

  在北京师范大学任教的新闻学博士禹建强对此出言谨慎:“媒体记者在采访时,是代表公众实施对新闻事件的知情权。而DV观察员作为普通老百姓,是否有这个权利,很值得探讨,也很难说。”

  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院、主要研究宪法学的知名学者陈杰人则认为,目前,没有任何法律规定采访权为记者的独有权利,每个公民都有权利记录社会现象,尤其是网络上博客、播客的出现,使得人人都几乎在扮演记者的角色。

  对于记者采访权利的来源,公共频道《DV观察》栏目的法律顾问、河南开达律师事务所主任郭新治将其归之于《宪法》。他说,记者采访权和DV观察员的采访权应是同源的,都来自《宪法》第35条的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依据他的分析,在新闻采访上,任何公民都享有平等的权利。河南商报

搜狐新闻调查
 市民用DV拍跳楼等新闻素材,你怎么看?
很好,DV拍新闻是种新的社会监督形式,调动人们关心社会的积极性
不赞成,我觉得很容易被侵犯到隐私权,没记者证就没权利采访
不好说啊,电视台作秀而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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