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新生婴幼儿出生28天后且取得本市非农业户口的,都可以在90天内随时由家长持户口簿到所在地街道社保所办理大病医保参保缴费手续。而原来规定,办理学生儿童参保手续的时间只能是6、7、8三个月。
据了解,按照规定,出生28天后的婴幼儿按照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待遇,以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大病医疗保险年度。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是每人每年100元,个人和政府各出50元。在校学生和在托儿所入托的小朋友向所在学校和托儿所缴纳;在家的儿童及婴幼儿向户籍所在地街道社保所办理。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被形象地称为"保障五加一","五"是指五种特殊病的门诊医疗费用,这五种特殊病是: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包括肝肾联合移植)后服抗排异药、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一"是指学生儿童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包括: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急诊抢救留观7日内死亡的医疗费用。医疗费用符合本市规定的基本医疗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目录范围内的就可以报销。报销的起付标准为65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在一个学年度内支付的最高数额可达到17万元。
有关负责人提醒家长,参保后的学生儿童就医需持《北京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手册》。看病前还需要先选定3家定点医疗机构,建议就近选择,方便就医。此外,本市两家儿童医院也可直接就医。RJ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