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007年暑期青少年自我保护提示 暑期来临,为了推进未成年人保护行动,使广大青少年特别是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愉快、平安的暑期,共青团中央权益部、公安部宣传局发布“2007年青少年暑期自我保护提示”,希望青少年朋友们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各级团组织和公安部门,特别是基层团组织和公安派出所将继续发挥好青少年维权岗的作用,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独自在家时,不给陌生人开门。
不沉迷网络游戏,不浏览内容不健康的网页,慎重会见网友。
在公共场所或参加大型活动时,注意紧急疏散路线,注意防盗、防抢、防拥挤踩踏。
要到正规的游泳场所游泳,严防溺水。
不乘坐超员车辆、非法营运车辆、无牌证车辆。
旅游时,选择信誉良好的旅行社,保留导游和同行人员的电话号码;不携带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贵重物品放置旅店保险箱;行李物品不脱离视线;出入旅店房间随手关门,不让陌生人进入房间。
自助游要结伴而行,按不同气候、地区、出游方式,带好个人防护用品、常用药品、证件和通讯工具,不在野外过夜。
遇到雷电、暴风雨不在树下躲藏,不接打手机;遇到洪水、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时,应远离危险地带,及时求助。
注意防暑降温,一旦有中暑症状时,应避开阳光直射,及时服用解暑药物。
注意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不购买路边无证摊点食物,不暴饮暴食。
不饮用、食用陌生人送给的饮料、食物。
未成年人不吸烟,不饮酒。
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遭遇不法侵害时,首先保全生命,然后择机逃脱、报警。
遇到紧急情况,及时拨打报警(110)、火警(119)、急救(120)电话,并保护好现场和物证。
祝青少年朋友们健康、平安、快乐!
2007年7月30日 (来源:中青网)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