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者必先自律。近年来,陕西省西安市检察院从三方面入手强化廉政作风建设,让干警感受到廉政责任是一道看得见、摸不得的“高压线”,取得了较好成效。2006年,该院被高检院评为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
疏与密 “廉政防线像织网,只有把网织密了,才能有效发挥作用。”西安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任高潮对记者说。西安市检察院每年都要推出行之有效的制度,不断织密为检清廉之网。
针对检察权行使中易发、多发问题的环节,2004年该院制定《“三表一卡”实施办法》。“三表”即职务犯罪案件立案监督表、办案质量监督表、时效监督表。“一卡”是指业绩纪律监督卡。“三表一卡”由纪检部门逐案审核填写。
2005年,该院制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办法》,规定院领导、中层干部进行专项工作总结,半年、年终总结时,要把述廉作为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
2006年,该院出台《党风廉政建设诫勉谈话实施办法》,规定新提拔的部门领导由纪检监察部门每半年进行一次廉政谈话,截至今年7月,该院已对18名部门领导进行任前廉政诫勉谈话。
今年,该院修订了《警示训诫实施办法》,规定对有违纪苗头的干警可以通过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等方式,实行超前预防和实时动态监督。办法施行后,该院已对3名干警实行警示提醒,对1名干部的任命实行了一票否决。
虚与实 为使廉政建设在考核中“落地生根”,该院规定“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每年年初逐级签订廉政责任书。
在细化领导责任的基础上,该院对领导应当承担的责任实施量化管理。比如,对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这项“虚”工作,该院具体细化为有无学习计划、有无学习笔记、有无廉政教育党课、有无进行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等项,每项设定具体分值,使领导干部组织教育职责由虚变实,从软任务变为硬指标。同时,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单位评优、个人评先和干部任免的前提条件。
实施量化管理的当年,该院就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得较好的两个处室进行表彰奖励,一个落实不好的处室被取消了评先资格。干警们说,廉政责任是一道看得见、摸不得的“高压线”。
宽与严 业务搞得再好,如果廉政建设亮起红灯,再大的成绩也失去光彩。西安市检察院在搞好廉政建设中深知“宽害严爱”辩证法。
为防止违纪违法线索“滴、漏、跑、挂”,在《违法违纪干警查处办法》中,该院规定对上级交办、批办、转办的涉及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的线索、案件(信件),一律由检察长亲自审查批示,纪检监察部门督办;反映干警违法违纪信件一律由纪检组长审查批示,监察部门调查处理;社会举报线索,由分管副检察长批办。2003年以来,该院对一名干警作出了行政警告处分。
2004年该院制定了《干警考核末位登记暂行办法》,对作风纪律松散,经批评教育无明显改观的干警,由各处室上报检察官考评委员会进行末位登记,并根据情况予以批评教育、扣发奖金乃至辞退处理。去年,该院一名不适应检察工作岗位的干警被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