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30日讯(通讯员高际法、徐丹记者周远)今天,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何涛涉黑团伙案。何涛等21名被告人,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等6项罪名,被保定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何涛,男,1971年出生,捕前住保定市南市区,通达建材有限公司负责人,2006年9月因涉嫌强迫交易被逮捕。
保定市检察院指控,自2003年下半年至2006年8月,被告人何涛为达到垄断唐县的高岭土市场、聚敛钱财、称霸一方之目的,先后纠集王少武等人,采用暴力威胁、敲诈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何涛为首,王少武、王建龙、张海涛、魏涛等积极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以“通达建材有限公司”为名,通过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获取非法收入,作为其经济来源,涉案20多人,涉案金额500多万元,非法获利300多万元。该组织自2003年7月至2006年8月先后作案9起,几十名司机受到恐吓、殴打,其中10人被打伤,8辆汽车被砸。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生活秩序,破坏了经济发展,给当地的社会治安造成了恶劣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