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在质量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一步调动广大企业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关心质量、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全面提高我国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总体水平,7月26日,全国质量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京受到表彰。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党组书记李传卿,人事部副部长尹蔚民,总局副局长支树平、蒲长城、魏传忠,党组成员郭汝斌、刘平均、宋明昌出席颁奖仪式并为获得先进称号的集体和个人颁奖。
全国质量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认监委、国家标准委,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其他有关单位:
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10年)》颁布实施十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广大企业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国质量工作总体水平有了显著提高,对推动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涌现出一批为质量振兴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了表彰在质量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一步调动广大企业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关心质量、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全面提高我国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总体水平,人事部、国家质检总局决定,授予顺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80个单位"全国质量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常英实等80名同志"全国质量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再接再厉,珍惜荣誉,不断开拓进取,努力提高我国质量工作总体水平。希望有关单位和全国质量工作者,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着力提高质量工作对经济增长的有效性和贡献率,为全面完成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10年)》提出的各项目标和任务,不断提高我国产业、企业、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推动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人事部 国家质检总局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网站)
(责任编辑:刘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