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废弃绿树遭砍
有人以移栽处理为名在西山路砍树牟利
核心提示:由南昌市洪谷滩新区卫东村通往新建县约1公里长的西山路,是320国道的组成部分。去年,因城市的发展有关部门申请废弃西山路,就在该条路即将“退役”的同时,新建县公路部门以低价将该条路两侧生长了几十年的绿化树发包给私人处理,而承包者为了牟利在未获得任何审批手续的前提下,将绿化树胡乱砍伐。
马路一侧绿化树已惨遭毒手
几十年来,可能很多人不知道西山路的名字和历史,但在来往行人的印象当中,该条路两厕绿树成荫、枝冠开阔,起到了很好的绿化作用。据附近的居民介绍,该条路两侧种的主要是枫杨树,其中还夹杂了一些樟树。去年,洪谷滩新区因城区建设,申请将西山路废弃,进入新建县改走红谷六路。而西山路两侧的枫杨林却在近日不慎成为了该路的“殉葬品”,连日来有人在随意砍伐这些路旁树。
昨日上午,记者闻讯赶到现场,在已经封闭的西山路上,记者看到该路中段一侧的枫杨树已被砍倒,仅剩数十个直径约三四十厘米的树桩,几名工人正将砍倒的枫杨肢解,然后通过货车运走,残余的树枝被胡乱扔在马路边,在烈日的烘烤下已经晒干。而在西山路靠丰和大道一侧,五六名工人正在现场砍伐枫杨树,一名工人用油锯来回锯断树木底部,另一侧的工人则用绳子绑住树木顶端往反方向拉,在不到十分钟的时间里,一颗高约十米的枫杨树就被砍倒。
据一名工人告诉记者,马路两边的枫杨树属于杂木,没有什么价值都不要了,老板请他们来锯掉然后卖走。至于仅有的几棵樟树,他们则要刨土球移栽他处。
承包人砍树没有手续
不久,负责砍树的包工头等人赶到现场,一包工头告诉记者,该条路的路旁树是新建公路部门发包给他们的,他们砍树是经过对方同意的,他还给记者出示了一份协议书。记者在这份《路树移栽协议书》看到,合同甲方为南昌市公路管理局新建分局,合同内容大致为甲方为支持政府建设,保护路树,将其所管养的320国道碟子湖大道至丰和大道(K808_K809+300)路段(既西山路)的路树,交给乙方王某、朱某等包工头移栽、处理,乙方支付甲方赔偿费8500元。协议上还盖上了南昌市公路管理局新建路政大队的公章。
记者注意到,该协议并没有说明可以对路树进行砍伐。记者对此提出质疑,询问包工头是否向园林部门申报了审批手续。一包工头竟称不知道砍树还要到什么部门办理手续,以为有协议就可以这么做了。该包工头还称,砍掉枫杨树是因为该树没有什么用,也不宜移栽,他们对樟树则采取了相应措施。
园林部门称胡乱砍伐违法
事后,记者将此事反映到南昌市园林局园林督察室,有关负责人闻讯赶来,在调查现场后,督察室负责人对如此多路旁树被乱砍乱伐表示震惊,并表示包工头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砍树是违法行为,当场要求所有工人立即停止施工。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些路旁树都是成年树,尤其是其中的一些成年樟树价值非常高,就算是移栽也需要专业的园林护理人员在旁指导,现场工人如此简单地刨个土球,樟树移栽也很难存活。该负责人表示他们将尽快联系有关部门处理此事。
事后记者采访了新建县园林部门和洪谷滩新区城管部门,对方都表示未收到包工头砍树的任何申请,有关人员还表示,一下砍掉这么多的路旁树园林部门都没有审批权,要通过南昌市人大进行审批。
新建县公路部门称被蒙在鼓里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距离砍伐现场不到1公里路的南昌市公路管理局新建分局,在该局路政大队办公室,一刘姓负责人接受采访时称, 他们在协议上已经约定承包方对路树进行移栽、处理前,必须依法向林业部门进行报批,征得同意后方可移栽。对于包工头没有办得手续就在砍伐路旁树,他们也是蒙在鼓里。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听说此事后,他们马上责令包工头停止了砍伐行为,并要求对方在相关部门补办完手续后才能继续施工。
砍伐背后的一笔经济账
记者注意到,仅从新建县公路部门与承包者签订的移栽协议上看出,承包者向公路部门交纳8500元的赔偿费,如果按照协议只进行路旁树的移栽,是没有任何利益的。包工头之所以要承包路旁树,看中的就是砍伐后的价值。
一位知情人告诉记者,目前市场上每立方的杂木价格在五六百元左右,西山路两侧有上百棵成年枫杨树,每棵树砍掉后的主杆部分经过肢解后不下一个立方,这样一棵树至少可以卖五六百元。以8500元如此低的赔偿费就能获利数万元,这背后的经济账才是这些包工头追求的。
道路废弃后路旁树何去何从
西山路附近一位居民对此也提出质疑,道路废弃后是不是路旁树也应该被砍伐呢?尽管枫杨树移栽后很难存活,也不像樟树那样有价值和美观,但这些枫杨树几十年来保护了道路,给行人和车辆带来了便利。在道路完成其使命后,这些已经成林的路旁树是不是也要跟着“陪葬”值得研究。在支持城市建设的同时,有关部门应该拿出了一些更合适的办法来保护这些曾经做出过贡献的路旁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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