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莞人技能提升培训最高可获资金补助500元。昨日(30日),《新莞人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在东莞政府网(http ://web.dg.gov.cn/)上全文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
新建培训基地不享补助
《办法》严格规定了补助资金的使用范围:经劳动部门依法核准并备案的定点职业介绍服务机构为新莞人提供一次性免费职业介绍补贴和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举办免费招聘会及开展远程招聘补贴;经市劳动局认定为具有新莞人培训资格的用人单位为与本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新莞人举办岗前或在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新莞人定点培训机构为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新莞人举办岗前或在岗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新莞人自主选择政府规定的补贴工种参加培训,经考核获得相应证书的培训补贴;经市政府批准的用于促进新莞人就业技能提升其他方面的支出。
《办法》同时规定,补助资金不得用于新建培训基地(中心)、基本建设支出,不得用于补助职能部门的工作经费、交通工具购置以及与职业技能培训无关的其他开支。
政府企业个人分担费用
根据《办法》,新莞人的技能培训费用由各级政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三方分担,政府补贴部分实行定额补助,不足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70%和个人承担30%。其中外省籍新莞人政府补贴培训资金、职业介绍补贴资金由中央、省补助资金负担;本省籍新莞人政府补贴培训资金、职业介绍补贴资金由市、镇(街)财政按5:5的比例分担。据悉,2007年,东莞可用新莞人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助的中央地方两级财政资金共计有6000万元。
据介绍,职业提升培训拟实行定额补贴,以市物价局核准的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成本价为基准,按培训的项目、工种和获取证书的等级分类定额补贴。根据劳动者的技术等级,培训补贴标准分为四个档次,从200元到500元不等,其中高级工补500元。而关于职业技能鉴定费的补贴标准,则根据鉴定的不同级别、工种的分类等,分为九个档次,最少补贴120元,最高补贴380元。
每帮一新莞人找工获百元
根据《办法》各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和公共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及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定点社会职业介绍机构为新莞人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的,按其免费职业介绍的新莞人实际人数,经市劳动部门依法核准并备案的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免费推荐新莞人就业,并促使企业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100元/人的标准给予服务机构推荐就业补贴。
劳动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职业介绍补助主要针对刚到东莞找工作的新莞人和那些通过资助培训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新莞人,帮助他们找到对口的工作。“一些通过自主培训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新莞人,可由相关职业介绍机构免费推荐就业,为他们解决就业的后顾之忧。”
个人也可申请培训补助
由于技能提升培训对象是在东莞市就业的企业员工,财政补贴对象是经培训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员工(含城镇户籍)。这就意味着,如果培训不合格没能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获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将不能获得资金补助。据劳动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参加培训的新莞人如果初考不合格,还有一次补考的机会,如能通过将获得资金补助。
根据《办法》,申请新莞人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助资金由用人单位、定点培训机构按照程序申请。对此,该负责人表示,由于考虑到个人申请可能会受到企业等方面的一些限制,所以采取用人单位申报的方式。但个人只要符合有关申请条件,比如能提供有效劳动合同等,也可提出申请,经培训通过劳动部门技能鉴定合格后也能领取补助。
另据了解,劳动部门拟将全市劳动技能培训机构根据其资质师资力量分为A、B、C三类,A类为条件较优的培训机构。承担新莞人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都为A级。据介绍,此前劳动部门公布的4批85家培训机构为新莞人培训定点机构。
培训补贴标准 鉴定补贴标准
技术等级 培训费标准(元) 鉴定 职业技能鉴定费标准(元)
专项职业能力 200 级别 A类工种B类工种C 类工种
初级工 300 初级工 240 170 120
中级工 400 中级工 300 240 170
高级工 500 高级工 380 310 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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