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开县人李富华正式委托律师高精忠,要状告他曾参与资助的一名北大研究生,要求其返还资助的四万余元学费。该贫困生4年只修完1门课,毕业已成为“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如此善举实在令资助者和读者失望。想当初,资助人一定是看中这名贫困生有发奋苦读的决心,才解开并不十分富有的“囊”慷慨资助的,而且先后有数百人参与了资助该贫困生的行动,甚至连一位七十多岁的老太太也赶来给其捐款,买日用品。这种善举的期望十分简单明白:不奢求有什么回报,只希望他好好读书。不料,这个最基本的愿望竟然落空!
现实生活中这种现象并不鲜见。媒体不止一次报道过,有的“贫困生”家车库里停了一辆通用五菱和一辆摩托车,其家庭被村民指为首富;有的贫困生大学毕业后不还助学贷款,以致银行或将其进入征信系统“黑名单”,或干脆将其个人信息公示;有的贫困家庭收到巨额捐助致富后,其家长整日吃喝玩乐……
这样的例子虽不多,但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遏制,否则对贫困生整体极为不利。笔者之见,首要的是要提升贫困生的感恩之心,要使他们牢牢记住“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这句古训,用刻苦学习努力成才来回报社会;其次,要用“有劳而获”——即接受资助的大学生,必须注册为青年志愿者,在大学期间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等等制度,来增强他们对社会的责任心和认同感,营造一个回报社会的氛围;再次,对诸如本文引文中的情节特别恶劣者,也要像李富华那样,拿起法律武器,追究其缺失的“良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