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吴卫江陈超)博物馆负责人崔某利用职权,从开发商手中低价购买两套商业用房,经群众举报后,近日被陕西省兴平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决定刑事拘留。
兴平市检察院初步查明,该市博物馆负责人崔某在2002年下半年负责开发8间临街门面房项目中,将工程发包给某开发商。
工程完工后,博物馆确定门面房市场价为13万元/间,而崔某利用其职权,以16万元的总价从开发商手中购得2间,低于市场价10万元。
“两高”7月8日发布的《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的,以受贿论处。据此,兴平市检察院7月25日以涉嫌受贿罪决定对崔某刑事拘留。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本报讯 (记者汤维骏通讯员刘剑)用一张借条在自己发包的矿山里入干股,湖南省安化县国有矿山廖家坪锑钨矿原矿长高力初伙同妻子罗腊梅4年里敛财114万余元。益阳市中级法院7月15日作出一审判决:分别以受贿罪判处高力初有期徒刑十三年;判处罗腊梅有期徒刑十二年。
据了解,此案是“两高”《意见》发布后,湖南首例对被告人“收受干股”行为判定为受贿罪的案件。
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12月,廖家坪锑钨矿矿长高力初将该矿八宝山工区的采矿权向内部职工发包。职工李军中标,取得八宝山工区3年的承包权。高力初的妻子罗腊梅找到李军的合伙人刘善安要求入股。为掩盖真相,罗腊梅指使其小女儿高某向刘善安打了一张10万元的借条,入了10万元的“空股”在刘善安名下。凭借这10万元干股,高力初伙同其妻罗腊梅,在2003年到2006年的4年时间内,收受贿赂高达114万余元。
据悉,法院宣判后高力初夫妇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出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