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若出现较大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等四种情况时,除了制售者须担责外,属地政府也将被倒查,并追究其责任。昨天,市食品办发布《北京市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倒查及追究办法》,即日起实施。
到底如何倒查并追究属地政府的责任?依据该办法,一旦出现四种情况(见附件)的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负责食品安全事故责任倒查工作,并会同监察、公安及相关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责任调查组,对事故责任进行倒查。
如果出现了死亡病例,检察机关也应参与调查。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调查组将确定事故性质,查明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应负的责任,提出处理建议。在事故调查报告未得到政府批复前,调查组成员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将调查情况向外界公布或透露。
若对食品安全事故情况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导致事故责任无法查明的,调查组将追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责任。
-附件 须倒查的四种情况
群众举报、媒体曝光、上级通报或者市级有关部门查处的食品安全事故,区(县)政府及其有关行政部门对该事故存在管理不当或者监管不力的情况。
区县政府及其有关行政部门发现了食品安全隐患,但没有及时处理的。
在处理造成食品安全隐患的违法行为时,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造成了严重后果。
属于《北京市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较大突发食品安全事件以上级别的食品安全事故。(记者袁国礼)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