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费案横生枝节 检方加控马英九两项罪名
台海网8月1日讯 国民党“总统”候选人马英九任台北市长首长特别费案审讯7月31日辩论终结之际出现重大意外发展,检方出其不意当庭增列“公务背信”及“渎职”两项罪名,希望合议庭法官在下判时同时审酌,最后一刻的加码大动作让马英九陷入更深一层的司法困境。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特别费案最后一次开庭,上午及下午冗长的证人诘问及检辩证据攻防致使合议庭必须挑灯夜审,公诉检察官在论告时毫无预警向法官指出,马英九不但利用公务人员身份诈领特别费,也涉及背信和渎职罪,因此将按刑法相关法条追加罪名。庭讯进行到7月31日深夜才结束,面对检方突如其来的司法奇袭,马英九律师团不得不紧急商议该如何应变。
检方今年2月13日侦结前台北市长马英九首长特别费案调查,马英九被认定贪污新台币1117万元,当时仅在“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的贪污罪名下遭起诉。
自开庭以来,特别费案的检辩攻防由始至终不断围绕“公款”或“私款”的定义打转,检方认定特别费用途在于“因公之用”,因此在并未追加马英九犯罪事实的情况下,增列起诉罪名。一般相信,检方此时主动出击、加罪撒下天罗地网是考虑到即使合议庭认为马英九没有施用诈术,并未触犯“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它依旧能以依其他追加的罪名判刑。
背信罪的法定刑期为五年以下徒刑,而公务员若假藉职务上权力、机会或方法,故意犯渎职以外之罪者,应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最高可以判到七年以上的重刑,与原起诉罪名法定刑期相同。
马英九特别费案今年4月3日首度开庭,经过四次准备程序庭后,6月6日进入实质审理程序,全案检辩双方陆续传唤13名证人。与马英九同时牵涉特别费案的北市府秘书余文,其分开审理的贪污及伪造文书一案在上星期辩论终结,合议庭已排定8月14日下午4时宣判。
身为国民党“总统”选举的候选人,特别费案司法判决牵动马英九和泛蓝未来的政治命运。根据资格限定,一审被判十年以上或投票前三审定谳确定有罪,都将让马英九失去参选资格。
因承办特别费案的检察官侯宽仁请求法官轻判,马英九一审被判十年以上徒刑的可能性原本不大,但罪名增加也为最终判决添加不确定因素。
在7月31日较早时的庭讯中,侦讯笔录的准确性继续成为攻防焦点,马英九和辩护律师异口同声指责检察官“断章取义”,坚持马英九从未表达特别费是公款。
承办特别费案的检察官侯宽仁7月31日受询时对外界表示,对于马英九的辩护方式及内容,他并不感到讶异,而马英九的说法,他也以平常心看待。侯宽仁说,笔录记载符合马英九的真意,当初侦讯时的底稿还留存在高检署,有必要的话可以调取底稿核对。事实上,马英九在应讯后,曾花一个多小时详看笔录,也修改许多内容,检方依其意思重新打字才让他签名。
报道说,案情单纯的特别费案一波三折,马英九的“总统”之路布满荆棘,法院判决对他是救赎还是打击,各方都在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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