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上海无业游民朱某曾因两次招摇撞骗一次诈骗,三进“班房”。这一次,他又披上警服,以帮人“疏通关系”为由,打着“警察”的幌子四处骗钱,共计骗得7000元。
昨天,闵行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五年,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7000元。
朱某通过朋友认识了余先生,便对余先生谎称自己是警察。一次,余先生找到朱某,称有一个亲戚因为打架被关在派出所,朱某拍拍胸脯表示帮他摆平,并骗得余先生600元,之后,朱某又骗得6000元。
2007年3月25日,身穿警服的朱某游荡至闵行颛桥镇一家杂货店,对店老板顾先生谎称出差,身边现金不够,骗得顾先生400元。4月2日,朱某被警方抓获。 (通讯员殷超 记者李胜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