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成都8月1日电(记者田刚)记者从四川省政府获悉,为确保物价上涨后城市低保对象的生活水平不下降,四川省决定从8月起上调城市低保补助标准,原则上在现行人均低保补助水平基础上增加不少于15元。
今年上半年,四川省物价指数不断上扬。
据省统计局介绍,上半年在粮食、猪肉等食品类价格上涨的推动下,全省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4%,涨幅比去年同期提高2.2个百分点。物价上涨给城市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生活水平相对下降。
四川省政府明确提出,适当提高低保对象的补助标准,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众的生活水平不下降。根据这一要求,民政厅、财政厅等部门研究并报省政府同意,决定原则上按现行人均补助水平基础上不少于15元增加补助,并相应调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新的补助标准将于2007年8月起执行。
截至今年6月底,四川省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66万余人,低保平均标准为163元,在西部地区属中等水平。提高低保标准以后,预计将新增低保对象3万人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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