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重庆开县人李富华正式委托律师高精忠,要状告他曾参与资助的一名北大研究生,要求其返还资助的四万余元学费。“这个学生太令我寒心了。”李调查发现,自己从2003年开始鼎力资助的北大贫困研究生段霖夏,只修完了12门课程中的一门,毕业已成为“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且段与学校早已失去了联系。(《重庆晨报》7月30日)
这几乎是前不久明星孙俪所遭遇的“资助门”事件的翻版,不同的是,这起事件性质更为恶劣,最终的走向也更令人心寒。没有人会想到,原本由爱心联结的双方,最后竟然对簿公堂——这是一个无言的结局。
接下来的舆论反应是可以预料的:段同学将会背负一个“毫无感恩之心”的罪名,受到公众的指责,而李富华则会因其“好人没有得到好报”的遭遇被人们同情。毫无疑问,没有人是最后的胜利者。而相比于当事的个体,这起事件对整个民意慈善的打击尤其令人担忧。从这点来讲,李富华诉诸法律的最大意义,不是能否追回资助款,而是提醒人们重视这样一个现实:民间慈善为何会脆弱到一再受到伤害?
原因在于,我们总是把民间慈善想得过于简单和美好,仿佛慈善是一件不能沾染人间烟火的事情,只能在真空中进行。这一点,除了表现在相关约束和监督制度的付之阙如,更强烈地表现在人们对慈善的理解上。在许多人看来,慈善就是献爱心,是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的,因此,不仅不能有追求名利的私念,甚至不能附带任何条件,慈善完全成了单向的给钱了事。更有甚者,把对资助对象的管理和约束都看成是对弱者精神和心灵上的一种伤害。这当然首先是出于一种朴素的善良愿望,但我们不得不说,一味地放任,决不是什么好事。
在笔者看来,任何一次慈善之举,都不能无视人的某些弱点和现实条件而存在。我们当然相信,绝大多数被资助者都会怀着一颗感恩之心,以一种理想的方式来善待人们的爱心,但也不能排除,总会有一些被资助者并不能做到这一点。更可能的一种情况是,由于现实条件和自身状况的改变或者限制,当他们不能达到人们的期望和要求时,进而选择逃避或欺骗。一次再感人的慈善之举,影响力或许都是有限的,但是如果社会的慈善之心遭到哪怕些微的伤害,所带来的负面效应都将是深远的,这和“学坏容易学好难”其实是一个道理。正是有了这极少数的个例,我们的民间慈善也许就会停步不前甚至倒退,一些热心于慈善事业的人也许就心灰意冷,这并非危言耸听。
这个社会并不缺少愿意投入慈善的人,而是缺少对慈善的合理引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