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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制带锥铁锤专砸头部 |
48岁的凶徒曾因盗窃强奸入狱10年 获释后再次疯狂作案8起重伤4人 劫得两万多元财物
本报讯 “我喜欢犯罪!”藏身楼道暗处、专以铁锤砸击女性头部残忍行劫的凶徒何×雄在法庭上语出惊人。昨日上午,曾服刑超过10年的何×雄时隔16年再次站在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被告席上。他被指控在出狱后抢劫8次,伤及9人。
手段凶残:
特制带锥铁锤专砸头部
据指控,2004年1月19日20时30分许,何×雄携带铁锤、白色手套、假发等工具窜至越秀区山河后街某楼二楼至三楼的楼梯间处,持铁锤砸击被害人苏某的头部致其昏迷,抢走其挂包1个,内装有人民币5000元。
据何落网后交代,之所以只瞄准女性下手,是因为“女的好抢”;而且他还特意对自己作案的工具——一把铁锤进行了加工:为了“加强杀伤力”,在锤子顶部焊上一个锋利的金属尖锥。
2006年12月2日,何×雄最后一次作案后,被群众抓获。
被告狂称:
“喜欢犯罪有钱也不赔”
今年48岁的何×雄是广东中山市人,初中文化,1991年曾因犯盗窃罪、强奸罪被广州中院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2001年6月。何×雄服刑完毕出狱。由于何×雄是在刑满释放5年之内再次犯罪,所以被公诉机关认定构成累犯。
被告席上的何×雄不时有惊人之语。公诉人问其:“既然你以前由于犯罪而被判刑,为什么刑满释放后再次犯罪?”他的回答竟然是“我喜欢犯罪”。法庭顿时一片哗然,旁听席上有受害人窃窃私语:“没人性”、“蹲了这么多年监狱还是不知悔改”。
由于多名被害人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法庭讯问何×雄是否愿意进行赔偿时,何×雄斩钉截铁地说:“不赔。我没有钱赔。”公诉人不禁在旁提醒:“你愿不愿意赔是你的态度问题,有没有钱赔是你的能力问题,不是一码事。现在再问你,假如你有钱,愿意赔吗?”谁知等来的竟是何×雄断然否定的回答:“不赔。”
何×雄的态度激怒了不少旁听者。被害人之一的伍小姐当庭质问何×雄:“你抢我手袋的时候是不是想我死?”“是!”何×雄带些激动的语气坚定地回答说。可能没有预料到何×雄会如此肯定的回复,伍小姐抑制不住自己的愤怒,站起来大声喊:“是吗?那可以判他死刑。我要求判他死刑!”
被害人称:
身心重创生活无法自理
旁听席上的另一位被害人麦女士自庭审一开始就泪流不止,数次痛哭失声。家住海珠区宝岗路的麦女士是本次案件中受重伤的被害人之一,也是一位单亲母亲。
据麦女士在法庭下介绍,当时她被何×雄用铁锤击中头部后,顿时没了知觉,醒来后才知道自己已经在医院昏迷了四天四夜。她直言凶手异常残暴,“我当时头上有5个伤口,头顶有3个,前额和后额各1个。送往医院的时候,鼻子、耳朵、眼、口都在流血。”虽然受害已将近一年,但麦女士的伤情至今仍比较严重,“我现在记忆力和视力都下降了,嗅觉也没了,生活无法自理。”
从小在单亲家庭长大、现在已经找到工作的麦女士的儿子更是对残害母亲的劫匪恨得“咬牙切齿”。
出庭的被害人及其家属一致希望法庭对何×雄严惩不贷:“这样的人如果再被放出来,不知道还要害多少人!”
链接
刑法如何处理累犯惯犯
本案中,何×雄在短时期内多次抢劫,属于惯犯、屡犯,并致多人重伤,构成了抢劫罪的加重情节,其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由于何×雄同时属于累犯,因此依照法律,法庭须在此量刑幅度内作出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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