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道停工令没管住冒险施工
民工触电身亡,一包工头被判刑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胡勇谋 通讯员周卫东 实习生鲁洁佳) 有危险,必须拿出整改方案!危险大,必须停工整改!即日停工!有关部门对同一工地连下3道加急令,还是没阻止惨剧发生。
昨日,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法院一审判决包工头陶战方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对其判刑1年缓刑1年。
2005年10月14日,陶战方以红安大别山建筑总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与武汉顺民房地产开发公司签了合同,承包东湖开发区“佳源花都”2期D5号楼的施工。当月底,陶战方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多名民工进场。
2006年3月10日,洪山供电公司检查时,认为该工地施工严重影响供电线路安全,要求顺民公司在3日内拿出整改方案。顺民公司通知陶战方停工,陶未听。该项目监理下发停工通知书,陶战方置之不理,继续施工。2006年6月12日,红安大别山建筑总公司也下发了“即日停工”的通知,但陶战方仍继续组织工人进场搭脚手架。同月27日上午8时许,41岁的民工杨灯甫在搬运一根6米长的钢管时,钢管触及10千伏高压线,当场触电身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