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镇江市京口区法院受理了原江苏科技大学大四学生汪恺起诉母校侵犯其受教育权的行政诉讼案。
汪恺在诉状中称,2006年12月23日,他在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中,违反规定将手机带入考场,接收到了同学潘某发来的与考试相关的短信。
但他并未偷看,后手机被监考老师搜出。同年12月31日,江苏科技大学作出了处分决定,认定他的行为属“组织作弊”,决定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
汪恺认为母校的处分决定事实不清、定性错误,且违反法定程序,适用法律错误,侵犯了他的受教育权。故此,他要求法院判决被告江苏科技大学撤销对其作出的处分决定。(佳木金杏万凌云)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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