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隧道股份公司的员工正在酷热的地铁线路施工现场喝水解渴。新华社记者 陈飞 摄
新华网南京8月2日电(记者 蔡玉高)针对连日来的高温天气,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布通知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工而克扣职工工资。
通知要求各级劳动部门要督促用人单位改善劳动条件和环境,增添必要的降温设备,保证职工身体健康。用人单位应合理安排职工在高温天气期间的工作,尽量让工人避开高温时段作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在35摄氏度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以及在温度33摄氏度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通知还要求,各单位应按照新标准向职工支付夏季防暑降温费,同时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降低职工工资。
卫生部与中国气象局近日联合通知印发《高温中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以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由高温气象条件引发的中暑事件,指导和规范高温中暑事件的卫生应急工作,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卫生部要求各地卫生部门要自2007年8月1日起认真做好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报告工作,并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络直报系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子系统中的“其它公共卫生事件”一项报告高温中暑病例。
新华网上海7月31日电(记者高路)时值炎夏,国内许多地方热浪滚滚。劳动保障部门为此发出提醒,劳动者在高温季节的三大权益,用人单位不得侵犯。
上海市劳动保障部门掌握的情况表明,近日酷暑难熬,又恰逢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进入生产高峰,有的用人单位不仅没有呵护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反而以种种理由侵犯了劳动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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