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报道 来自广西的李世芳和男友吴强同在栖霞靖安镇三江口工业园五星管桩厂打工。因为吴强出了工伤事故后向工厂索赔,为此李世芳也呆不下去了。吴强就工伤问题,李世芳就加班工资问题分别向劳动部门投诉。最后在劳动部门、律师、记者的努力下,吴强获得了29200元的补偿,李世芳拿到600元的补贴。
男友工伤女友辞职
今年5月31号,吴强在工作时被模具砸伤了右手大拇指。“大拇指内的神经、血管、皮肉全被砸烂了。送到医院后做了手术,又住了半个月。工厂支付了7500元的手术费和医药费,又给了500元的生活费。”吴强说,出院后,他一直就补偿的事和厂里交涉,双方闹得很不愉快。
李世芳在厂里主要做印刷商标工作。7月1号她到岗时,班长却带了另外一个女孩子代替了她的位置,并告诉她去做清理模具的工作。“这项工作很耗费体力,一直以来都是男工在做。”虽然如此,李世芳还是坚持做了四天。
因为实在太累,到了第五天,李世芳就向经理请了一天的假,经理也批准了。7月6号,她再去上班的时候,班长却告诉说,因为她没有向他请假所以她不用再来上班了。李世芳很纳闷,以前班长总是说他没有批假的权力,要她去跟经理请,为什么又因为没跟他请假而辞退自己呢?
李世芳说,她和吴强的男女朋友关系在厂里是公开的,因为吴强工伤的事,她也受了影响。无奈,7月12号她写了辞职信。
工伤补偿加班费却难要
7月18号两人分别向栖霞区劳动局投诉五星管桩厂。7月29日,厂方和吴强达成了一份工伤处理协议。协议中,吴强一次性获得补偿金28000元,另外工厂再支付7月工资1200元。协议达成后,吴强自愿与工厂解除劳动关系。
吴强的工伤得到处理后,李世芳说,工厂要求她去劳动局撤掉加班工资未支付的投诉,否则后果自负!工厂的强硬态度更加坚定李世芳的维权决心。她告诉记者:“工厂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此外也没有休息天,除非工厂的机器坏了。每天两班倒,每一班都要工作十二个小时。”
老板给600元补贴
对此,记者联系到了五星管桩厂的负责人,记者问:“为什么不和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他解释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因为工人的流动性太大,操作起来难度比较大。
李世芳提到的加班费问题,他说,加班费并不存在,因为工厂是计件给工资,加不加班是工人自愿的,延长工作时间里的计件费都在工资里了。
李世芳说,她从来不知道工资是采用什么方式计算的,厂里也没有人告诉她,每天两班倒,一班12个小时从她进厂来就是这样,从来没有人告诉她加班是自愿的。针对此事,南京蓝海律师事务所的卞弘毅律师认为,无论劳动时间长短,工厂都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厂方这一做法很明显是不对的。而工资的计算方法是否大多数人都了解,工人加班是否属于自愿,要由厂方进行举证证明。
7月30号,厂方一位黄姓负责人又给出了另一种解释,吴强的工伤赔偿中已经包括李世芳的。但记者看到在这份《工伤处理协议》中并没有有关李世芳要求补偿加班费的款项。
7月31日,吴强和李世芳在江苏南京衡鼎律师事务所殷律师的陪同下与厂方的黄姓负责人碰面,厂方答应给李世芳一笔钱,但坚持称这不是加班费而只是一种补贴。8月1日,李世芳打来电话称,厂里支付给了她600元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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