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报道 欠钱后一直声称公司经营状况不好,外籍老板成了“老赖”后,想一走了之。等到发现被限制出境后,才赶紧通过银行直接把钱还给了申请人。
本市一家中外合资电子有限公司,曾因货款纠纷被告上了栖霞区法院,被法院判决必须支付16万多元的货款。
“他是个外国人,万一离开中国,欠款怎么要呢?”原告向法院提出,应该限制老板出境。栖霞区法院经过审查,决定依法启动执行威慑机制,对此人采取限制出境,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了边控手续。2007年7月21日,老板在深圳准备出境时,被边防检查机关及时阻止。此前口口声声说没钱的老板,立即通过银行直接将16万多元的货款,打到了申请人银行账户上。(厉承发 潘四海 叶子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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