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二药假药索赔案中,这位下岗警察很无奈:律师说按法律程序应该是中山三院赔了我,他们再去找药厂赔
轰动全国的齐二药假“亮菌甲素”索赔案,今天上午在天河区法院开庭,10名假药受害者联合状告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索赔2000万元。
齐二药假药案64名受害人中,13人已经死亡。受害者包括医生、教师、研究生和工程师。首批向中山三院诉讼索赔的10人中,有两名是因为用了亮菌甲素直接导致死亡的死者家属,一例是被医院认定不是用亮菌甲素直接导致死亡的死者家属,还有因为重症肝病住院,使用假药后发生急性肾功能衰竭的海南下岗警察任贞朝,后者一人索赔600万元。另有几名受害人因为使用假药而导致病情加重。
事件回放:假药受害者64人死亡13人
2006年4月19日,中山三院感染科按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中心的规定,开始改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某品规唯一中标药品———亮菌甲素注射液。
4月24日和26日,感染科三区先后出现2例急性肾衰病人(无尿、血肌酐等明显升高)。4月30日下午,感染科二区也出现6例相同表现病人。事件引起医务人员的警觉,专家分析,这些患者发生的急性肾功能衰竭可能与药物的毒副作用有关。经积极排查发现,所有病人均在肾衰前3-11天使用过一种最近更换了药厂和批号的静脉用药———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于是决定立即停止使用该可疑药物,并立即报告医务科。
5月1日下午,医院组织感染病科、肾内科、药剂科、影像学等科室专家大会诊,高度怀疑病人发生的急性肾功能衰竭与药物不良反应有关,当即决定成立抢救小组,由主管副院长任组长,积极抢救病人;全院停用并封存可疑药物;立即向广东省卫生厅医政处、广州市卫生局医政处、广州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中山大学医院管理处等机构电话汇报。4月19日至5月2日全院停用该药,共64名患者使用过该药,13人死亡。
5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指派由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成的联合专家调查组,赴中山三院调查。调查组经过2天的调查,认定这是一起由于注射齐二药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中所含的二甘醇中毒导致死亡事件。
中山三院报告从2001年开始静脉使用云南大理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10ml:5mg),根据统计近三年来约2500多人次使用此药物90000多支,未发现急性肾衰竭不良事件。
案件进展:生产商经销商被追加为被告
案件原定于4月28日上午开庭审理,由于应诉期不够一个月,中山三院25日向法院提出延期开庭的申请,并申请追加药品生产商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以及药品的广东经销商———广州金蘅源医药贸易有限公司、广东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为共同当事人。
中山三院的代理律师提出,经过估算,如果在中山三院注射了“齐二药”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的64名受害人全部起诉医院,索赔数额可能达上亿元,医院将因此无法保证正常工作,这势必将损失“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原告律师则认为,中国连续出现的类似“齐二药”、“欣弗”等事件,只有维护了受害人的利益才能真正地维护公共利益。
中山三院辩护律师认为,医院在“齐二药”假药事件中,遵循“可疑即报”的原则,第一时间向广州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这是我国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以来第一例通过监测途径发现的严重假药事件。医院及时发现、及时上报药物不良反应,积极排查病因和和全力救治病人,使事态向全国发展得到及时控制。医院提出追加假药生产、销售方为被告的申请获得天河区法院的同意。
中山三院向法院提交的《追加当事人申请书》指出,假亮菌甲素是同一品规药物的唯一中标药品,医院在采购药物方面没有自主权,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采购并使用的。相反,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广州金蘅源医药贸易有限公司、广东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三家企业在药品的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完全意思自治。
人物对话:感激医生但还是要告医院
去年4月18日,海南下岗警察任贞朝因为重症乙肝重叠戊肝感染,入住中山三院,期间使用了齐齐哈尔制药二厂生产的“亮菌甲素”(该药是肝病常用药),随后发生急性肾功能衰竭。出现谵妄、狂躁等肝昏迷、肝性脑病的症状,如不及时接受肝肾联合移植,病人将很快死亡。
为了全力抢救任贞朝,中山三院向全国20家大型器官移植中心求助,48小时内找到了一副配型与他吻合的肝和肾,用飞机空运2000公里,30多名医护人员经过8小时的通宵手术,成功为他实施了肝肾联合移植。中山三院先后为任贞朝垫付了170万元医疗费用。
任贞朝现在中山三院附近租房居住,每天服用各类抗排斥药物二十多颗,他接受本报采访时,表达了对医务人员的感激和对以后生活的无奈。
记者:现在每个月的生活费用是多少?
任贞朝:房租800多元,伙食费和生活费1000多元,医院留着我的病床,但我不想住在里面,感染科的病人太多,我怕被传染。
记者:谈谈你最近的状况?
任贞朝:我是去年8月29日提出起诉的。因肝肾联合移植后,终身要吃药,又没工作,生活负担不起,家里还有一个10岁的儿子。
记者:你是索赔金额最高的病人?任贞朝:对。我也是病情最重的病人,因为我的肝肾都换掉了。为了治病和打官司,我把乡下的房子都卖掉了,两层楼卖了7万元,现在又花得差不多了,光冬虫草就花了3万多元,在海南托熟人买的。
记者:你以前的职业是什么?医疗有保障吗?
任贞朝:我以前是当公安的,1988年下岗后没有公费医疗了,现在什么都不能报。
记者:现在的治疗费用要多少?索赔600万元的依据是什么?
任贞朝:吃药加上打针、抽血,一个月算下来最起码都要5-6万元。我的律师提出赔偿金额大约600万元,怎么算的我也不清楚,大概是按每个月最低消费来算20年的总费用。
记者:为什么把医院作为唯一的被告?你怨恨医院和医生吗?
任贞朝:医生对我很好,陆主任、蔡常洁医生,还有我的主管医生孟伟,聂医生等等,他们照顾我很长时间,现在见面还经常嘱咐我不要拿掉口罩,怕我感染了。我很感激他们。但是我还是要告医院。中山三院一直说打错针的药不是他们自己去买的,是广东省招标中心规定要用的,他们叫我去告药厂,听说药厂倒闭了,你说我能怎么办?如果这个药是美国进口的,你总不能叫我告去美国吧?律师说按法律程序应该是中山三院赔了我,他们再去找药厂赔。希望媒体能帮助我,我在这里人生地不熟。
省医师协会发表《声明》
医方也是假药受害者依法追究事件责任者
广东省医师协会就齐二药假药事件发出《声明》。《声明》指出:
在这次恶劣的假药事件中,深受其害的不单是患者及其家属,还有医方———中山三院。广东省医师协会发言人透过媒体表述如下态度:
中山三院是功臣。中山三院以过硬的医术及时发现“亮菌甲素”是问题的祸根,从而有效地控制了事态的发展,迅速制止了假药在全国的使用,避免了灾难的扩大。中山三院为全力救治病人,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医患双方应携手共同应对所造成的损害。药品是国家立法管理的一种特殊商品,涉及研发、生产、监督管理的各环节,中山三院使用的亮菌甲素是经过正规招标合法渠道进入的,使用也没有违反规定,所以药品出现的问题与中山三院无关,责任完全在于生产厂家。我们认为,谁生产的谁负责,谁审批的谁负责,谁监督的谁负责。
我们坚信司法部门一定会依法追究事件的责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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