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八月二日电 雅加达消息:印度尼西亚宪法法院院长阿希迪基表示,印尼政府所有部门及国家机构不得再接受外来援款,以维护国家声誉及避免外国干预。
印尼《星洲日报》二日报道,阿希迪基七月三十一日在宪法法院大厦举行的一项有关宪法座谈上说,有关政策必须严厉实行,国家机构如立法机构、宪法法院、88特遣部队等,若接受外援,将会引起争议。
他说,就宪法法院来说,除非是供法院资深人员深造的助学金,其他一概拒绝外国机构援助。这是为了确保司法公正,让法官自由作裁决。因此外援最好通过一个渠道输送,即通过国民建设规划署。
财政稽查主任安瓦尔.纳苏蒂安说,财政部和国建规划署可发挥作为外援渠道的角色。这些机构获得外援后可根据程序,包括通过国会,再将援助款项疏导至相关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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