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2日讯记者陈丽平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秘书长干以胜今天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正在研究起草中。
干以胜说,巡视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加强党内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
巡视组每到一个地方都是独立地开展工作,不受任何干扰,回来以后把了解的情况如实向中央纪委和中央组织部的主要领导和其他有关领导汇报,我们还要把情况向中央报告,这就形成了一种非常有力的自上而下的监督。
干以胜说,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是不是要实行“垂直领导”的问题,社会上有很多议论,“我们现在还没有这方面的考虑”。
据介绍,巡视是经常性的监督,它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和优势:
一是巡视工作重点对下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督,目标明确,针对性强,抓住了关键。
二是巡视制度作为《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所确定的一项重要制度,具有规范性和约束力,任何党的组织和党员都要严格遵守,无一例外。
三是巡视工作时间集中,方式灵活,能够广泛地接触干部和群众,能够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有关情况,增强巡视监督的效果。
四是巡视组只对派出它的党组织负责,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同时,巡视工作又是整个党内监督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巡视工作和其他党内监督优势互补,形成体系,能够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