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整顿规范税收征管秩序,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大同市在全市集中开展煤炭、土地、房地产、商业餐饮服务业市场偷逃税费综合整治行动。
这次行动从现在开始到明年8月底结束。
税费收入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国家为了维护全体公民的整体利益,保障国民经济的再生产,实现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重要形式和手段。同时,税费收入也是地方收入的主要来源,是维持地方公务机关运转、发展地区公共事业、推动地区经济发展的主要财力来源。大同市作为老工业基地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基础差,负担重。无论从哪个角度说,都需要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需要税费的应收尽收。因此,抓好税费收入,打击偷逃行为至关重要。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总的要求是进一步提高全市依法治税、依法治企水平,维护公平、公正的税费管理秩序,促进各行各业健康发展,推动全市的城市形象进一步改善、经济实力进一步提升、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按照这一总体要求,这次打击偷逃税费综合整治工作的具体目标是,通过为期一年的综合整治,完善煤炭、土地、房地产和商贸餐饮服务行业的管理制度,堵塞各种漏洞,规范税费征收秩序,使各项税费实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建立起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长效管理机制。
这次整治工作的时间是从现在开始到明年8月底结束,为期一年。整治范围是,全市所有煤炭生产运销、土地、房地产开发和餐饮服务业四大领域中的驻同中央、省属企业和本市应缴纳税费、基金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整治内容是,2004年以来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偷逃税费行为,实行操作中如果发现重大的违法违纪线索,可追溯到以前年度和其他有关单位。
为确保这次行动不走过场,落在实处,大同市专门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的整治领导组,制定了严格规范的目标责任制、具体实施方案、考核奖惩办法、督促检查细则。如发现其对税费征收工作底数不清,措施不力,未能实现与市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制要求,完不成市政府下达的财政收入指标,本地区偷逃税费问题严重,发生了偷逃税费的重大案件,整治领导组要依法向市委提出对其停职或免职的建议。
整治工作结束后,领导组要对各县区、各部门完成整治工作任务情况进行考核排队、评比奖惩。对在整治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并给予物质奖励。对发现偷逃税费问题进行举报,并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举报偷逃税费总数的百分之五左右的奖励。(谷盛明 刘月平)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