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出台意见加大对生猪生产扶持力度
每头50元标准补贴母猪养殖户
同时将适当提高低保标准、发放临时补贴,妥善安排低收入居民生活
国务院昨日发出《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
该《意见》指出,生猪生产是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猪肉是大多数城乡居民的主要副食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必须在切实搞好市场供应的同时,建立保障生猪生产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调动养殖户(场)的养猪积极性,从根本上解决生猪生产、流通、消费和市场调控方面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国家“六招”加大力度扶持生猪生产
《意见》要求,各地应立足国内,采取综合有效的政策措施加大对生猪生产的扶持力度,促进生猪生产尽快恢复,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
《意见》提出的主要政策措施包括:
一、建立能繁母猪补贴制度。国家按每头50元的补贴标准,对饲养能繁母猪的养殖户(场)给予补贴。各地要抓紧制定具体方案,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二、积极推进能繁母猪保险工作。国家建立能繁母猪保险制度,保费由政府负担80%,养殖户(场)负担20%。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给予差别补助。在逐步开展生猪保险工作的基础上,建立保险与补贴相结合的制度。
三、完善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国家对重点原良种猪场、扩繁场、省级生猪改良繁育中心给予适当支持,对购买良种猪精液给予补助。
四、建立对生猪调出大县(农场)的奖励政策。国家对生猪调出大县(农场)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要专项用于改善生猪生产条件,加强防疫服务和贷款风险、保费的补助等方面。
五、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饲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采取措施,鼓励大型标准化生猪养殖场的建设。国家对标准化规模养猪场(小区)的粪污处理和沼气池等基础设施建设给予适当支持。
六、加快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对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的贷款给予重点支持。地方财政要对担保机构的生猪贷款风险给予必要的补助。
对病死猪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
《意见》要求各地建立和完善生猪的公共防疫服务体系,对病死猪要坚决做到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
《意见》指出,对因防疫需要组织扑杀的生猪,各地要参照口蹄疫扑杀补助标准和负担办法给养殖户(场)补助。对注射疫苗等其他防疫费用,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证。
为强化生猪防疫,《意见》要求各地坚持预防为主,免疫与扑杀相结合,控制生猪疫情。对列入国家一类动物疫病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实行免费强制免疫,所需疫苗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中央财政对不同地区给予差别补助。
为加强疫情监测和疫苗生产供应,《意见》要求各地严格疫情的监测与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疫情的发展趋势;要扩大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疫苗的生产,满足防疫需要;要把种猪和母猪作为免疫重点,组织好疫苗的调拨,优先保证疫情较重地区的疫苗供应;要加强对疫苗生产、供应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疫苗质量和使用安全。
保障下半年特别是“两节”猪肉供应
《意见》要求各地加强市场调节和监管,保障今年下半年特别是中秋、国庆“两节”的猪肉供应。
《意见》要求各地完善稳定猪肉供应的应急预案,同时要抓好牛羊肉以及生产周期短、替代性强的禽肉和禽蛋等副食品生产,满足市场需要。
《意见》特别指出,为保障今年下半年特别是中秋、国庆“两节”猪肉供应,猪肉主销区省、直辖市及沿海大中城市要将地方储备充实到不低于当地居民7天消费量。同时各地要加强猪肉产销区衔接合作,健全应急调运机制,促进猪肉冷链物流的发展,引导大中城市居民食用冷鲜(冻)猪肉,科学消费。
《意见》强调各地要落实各项监管措施,严厉查处违法经营、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
定点直供适当补贴,稳定学生食堂饭菜价格
根据《意见》,各地将采取适当提高低保标准、发放临时补贴等措施,确保低收入居民生活水平不降低。
为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和大中专院校学生的生活,《意见》要求各地根据猪肉等副食品价格上涨情况,适当提高低保标准、发放临时补贴,妥善安排低收入居民生活。
《意见》还要求保障大中专院校食堂肉类供应,采取定点直供、适当补贴等措施,稳定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必要的补助。
中央和地方都要完善猪肉储备体系
建立健全中央与地方相结合的猪肉储备制度。中央储备主要满足应对突发事件和救灾的需要;地方储备主要用于局部应急和保证节日市场供应。要发挥储备的蓄水池作用,完善储备调节功能,在市场供大于求、猪价过低时,要增加储备数量,缓解农民“卖猪难”的矛盾;在市场供不应求、猪价过高时,要增加投放。
加强生猪等畜禽产品价格监测
国家统计局要组织各地调查总队开展以生猪为主的主要畜禽生产抽样调查,直接上报汇总,分季定产,减少统计误差;在城市、农村住户调查中要增加相应的畜禽品种,提供更全面的住户消费量和消费价格信息。农业部要加强生猪生产信息的分析和预警。商务部要完善生猪屠宰量和猪肉等畜禽产品市场销售量的调查统计。发改委要进一步加强对生猪等副食品的成本调查和价格监测统计工作。
各城市要在郊区县建大型生猪养殖场
《通知》还要求,各地区要提高对生猪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全面落实“菜篮子”市长(行政领导)负责制的各项要求,尽快促进生猪生产的恢复。各城市要在郊区县建立大型生猪养殖场,保持必要的养猪规模和猪肉自给率。任何地方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和限制生猪饲养。
据新华社北京电
保监会全面启动能繁母猪保险工作
养殖户仅需为每头母猪交保费12元
据新华社北京电 中国保监会1日已下发《关于建立生猪保险体系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8月15日前必须启动能繁殖母猪保险和生猪保险工作。
《紧急通知》规定,能繁母猪保险的保险责任应包括洪水、台风、暴雨、雷击等自然灾害,蓝耳病、猪瘟、猪链球菌、口蹄疫等重大病害及泥石流、山体滑坡、火灾、建筑物倒塌等意外事故。同时,“鼓励各保险公司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增减保险责任”。
《紧急通知》明确,能繁母猪保险的保险金额定为每头1000元,保费为每头60元。其中,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负担48元保费,比例占80%;养殖户自负12元保费,比例占20%。
据悉,近日财政部已下发《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管理暂行办法》,并宣布中央财政今年将安排11.5亿元资金补贴中西部地区母猪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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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生产关系到老百姓的吃饭问题,意义重大。 新华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