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轩甫通讯员蔡卓群)海南省三亚市人民医院原院长韦迪雄受贿一案,由海南省检察院指定海口市秀英区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韦迪雄有期徒刑八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12月,三亚市人民医院的医技楼和外科住院大楼工程公开招标,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海南分公司指派其公司职员郑碧俊(另案处理)参与该项目投标并中标。
为了尽快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并在施工中及时得到拨款,郑碧俊将一张存有1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卡送给韦迪雄。2006年2月17日,郑碧俊又在该银行卡中续存40万元人民币。另外,2005年上半年至2006年间,韦迪雄利用医院院长职权,先后5次收受省内医疗公司及医药企业的贿赂款8万元。案发后,韦迪雄已退出全部受贿款人民币58万元。
本报讯(记者周以明)经贵州省贵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以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贵阳医学院附属医院设备处原副处长罗敏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5万元。同案犯付伟健和冷晓茂均被以贪污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
现年41岁的罗敏系博士后,1999年至2005年5月期间,罗敏先后担任贵阳医学院附属医院网络中心主任、设备处副处长,负责网络设备的购销工作。其间,多家公司为感谢罗敏在设备购买过程中的关照,先后送给罗敏钱物共计人民币95万元、美元4万元。另据查明,罗敏还与贵阳科医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合伙人和法定代表人付伟健、冷晓茂相勾结,采取由科医公司虚增发票金额套取公款的手段,共同贪污公款人民币103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