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宋开文)全省第七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于今年10月开始,到明年3月底结束。2日召开的全省第七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会议要求,各地必须保障和尊重城乡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规范选举程序,坚持依法组织选举,坚决杜绝和严肃查处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行为。
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分宣传培训、依法选举、建章立制、检查验收四个阶段。会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行使推选权、参选权、直接提名权、罢免权,实现他们在选人上的自主权。不能以行政手段任命委派,更不允许暗箱操作和违法操作。各地在提倡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和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与村(居)党支部书记“一肩挑”时,一定要尊重选民意愿,遵循民主选举程序,不搞“一刀切”。严肃换届选举工作的纪律,切实防止宗族、宗派、宗教及邪恶势力干扰选举的现象,坚决查处和纠正利用各种不正当手段操纵选举的行为。对以暴力、威胁、贿赂等手段,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的违法行为,要根据情节分别给予惩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