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处理办法实施一个月 近六成小事故快速解决 车险结案周期缩短到11.2天
轻微事故“清场”节约4分钟
理赔程序简化 交警已开出少量“堵路罚单” 本月起不挪车将被罚款200元
本报讯(记者 白冰 郭琼) 昨天下午,市交管局和北京市保监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实行一个月的情况:有近60%的小事故通过快速处理解决,每起轻微事故“清场”时间节约了4分钟。
据市交管局事故处处长王刚介绍,办法实施后,经交管部门测算,每起轻微事故的现场清除时间比以前节约了4分钟左右,最快撤离现场的时间不到一分钟。交通事故造成的拥堵报警比上月同期下降了43.6%,比去年同期下降了58.2%。
北京保监局财产险处处长助理马骥表示,7月份北京市各保险公司共处理已决赔案件涉及金额1563.5万元,平均结案周期缩短到11.2天,比办法实施前缩短了近35天,未接到一起有关理赔投诉。
记者了解到,原先发生双方事故,车主需要到两家保险公司定损。办法实施后,只需到任意一方保险公司定损,并取消保单复印件、体检证明等不必要的理赔材料,对不需要等候交警处理的单方事故,取消了以往需要相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文件,简化了理赔程序。
“从本月开始,对发生小事故不挪离现场,导致交通拥堵的司机加大处罚力度。”王刚表示。目前交管部门已开出了罚单,但数量极少,从本月开始,小事故司机拒不挪离现场将面临200元罚款,如果双方都不挪将双双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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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车损将有统一标准
本报讯(记者白冰)理赔程序虽然简化,但由于各家保险公司保费、汽车维修企业的维修费存在差异,因此还是会出现赔偿争议。
北京保监局财产险处处长助理马骥昨天表示:“我们会尽快出台‘轻微车险定损标准’,以避免纠纷的产生。”
据悉,针对有司机企图通过“碰瓷”来骗保的可能性,市保监局专门建立了“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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