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华盛顿8月3日电(记者潘云召 杨晴川)美国国会参议院3日晚以60票赞成、28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一项法案,允许政府不经特别法庭许可,对美国境内恐怖嫌疑人的电子通信进行窃听。
根据美国现行法律,政府对美国境内恐怖嫌疑人的电子通信进行窃听必须获得特别法庭许可。
而根据参议院当天通过的法案,布什政府进行窃听活动可以不经特别法庭许可,但需向特别法庭说明窃听程序。这一法案有效期为6个月,国会将在此期间制订一项更为全面的有关在美国境内对恐怖嫌疑人进行窃听的法案。
这项由共和党议员提出的法案规定,对恐怖嫌疑人进行窃听须经国家情报总监和司法部长批准,特别法庭应在窃听活动开始后120天内对窃听活动进行审查。法案还允许情报机构对经由美国境内设备转接的境外恐怖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窃听。
“9·11”事件后,布什曾授权国家安全局在境内从事未经特别法庭许可的窃听活动。这一做法于2005年底被曝光后,在美国内掀起轩然大波,许多人认为窃听活动违反了美国有关法律。布什和其他政府官员曾多次为这一做法进行辩护,并要求国会修改现行法律,允许情报机构不经特别法庭许可对境内恐怖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窃听。
参议院通过的法案是国会民主党人士与白宫双方妥协的产物。白宫原希望国会通过一项永久性法案,允许情报部门在美国境内从事未经特别法庭许可的窃听活动,而国会民主党议员则希望法案的有效期为4个月。
由于布什希望国会在8月初休会前能通过这一法案,参议院已将法案提交给众议院,众议院最早将于4日对法案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