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赖境外转世将不被认可
不符历史定制不符合法规
本报讯 中国建国后首部藏传佛教活佛转世规范管理法规──《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将于9月1日施行。据香港《文汇报》报道,根据这部法规规定,流亡国外的达赖如果不能放弃固有立场,而是继续在境外从事分裂国家的活动,其在境外的转世将不被认可。
国家宗教局政策法规司司长陈宗荣介绍,办法在尊重藏传佛教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的前提下,根据藏传佛教广大代表人士的强烈要求,首次以法规规章的形式规定了活佛转世的必备条件。
陈宗荣指出,根据《办法》的规定,流亡国外的达赖在境外的转世将不符合转世的必备条件,其在境外的转世将不被认可。“按照规定,转世活佛应有众多信众;其所在的寺院必须具备培养和供养转世活佛的能力,并为依法登记的藏传佛教活动场所。但是,这两条流亡国外的达赖都不具备。他如果一意孤行,继续在境外从事分裂活动,其将来在境外的转世将不符合历史定制、也不合法规,将不被认可”。
陈宗荣表示,《办法》施行后,政府只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对纯粹的宗教内部事务,政府不予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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