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西安8月5日电(记者许祖华)陕西省将从9月1日开始,对律师服务收费进行调整,律师服务收费按服务内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陕西省物价局、省司法厅日前制定了《陕西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陕西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办法规定,律师事务所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代理国家赔偿案件;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