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国家图书馆镇馆之宝《福建舆图》。
董一鸣摄
本报北京8月5日电(记者张贺)从今年8月起,全国古籍保护试点工作将全面启动,国家图书馆、故宫博物院、北京大学图书馆等57家单位名列其中,将从普查、藏品分级、修复、库房改造、寄存等5方面对古籍实施保护。这是记者从昨天闭幕的“全国古籍保护试点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介绍,古籍是指编纂、写印于1912年前的书籍。此次试点工作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开展古籍普查。
通过普查工作摸清家底,编制出本单位的古籍目录,按照规定时间将普查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二是及时分析普查结果,区分藏品的不同等级和破损等级,对古籍实行分级保护;三是针对古籍所处的保存条件、环境等,提出符合当地特点的修复计划和具体方案;四是对于古籍库房内部环境不符合藏品需求的、消防等外部环境不合格的,申报改造计划,避免灾害隐患;五是对于库房条件过差和库房管理严重不合格的单位,根据藏品等级,必要时将寄存上级收藏单位或其他收藏条件好的单位,归属权不变,待库房的改进经专业人员认定符合藏品需要后,藏品方可归回。
除了要摸清故宫、国图的古籍“家底”外,此次试点工作还包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山东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山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6所大学图书馆所收藏的古籍善本。
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表示,进行全面普查,是试点单位的主要任务,也是今年全国古籍保护工作的重点。今年年底,经国务院批准后,文化部将公布第一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命名第一批全国重点古籍保护单位。
此次试点单位涉及文化部、教育部、国家民委、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宗教局、国家文物局6个系统。试点工作历时一年,到2008年7月底结束。同一天,由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院长冯其庸、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主任委员傅熹年等66人组成的国家古籍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宣告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