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式3
推销价值数百元炒股软件
惠福西路的赵文秀女士3个月前花了600元从某投资咨询公司购买了一套名为“××股神”的炒股软件。
记者在网上通过搜索引擎查找,发现了大量的炒股软件推销的网页。记者找到了一家位于广州大道中附近的“××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拨通电话,对方表示软件价格为500元和800元两种,500元的版本较低属于公司第一代产品,能够从网上自动搜集到部分特定股票的相关数据,并且软件能够自动进行分析,并向股民做出推荐。
“你买800元的吧,这是我们的第二代产品”销售人员强调,这套软件除了能够自动搜集数据之外,还能够通过数据分析判断出是否有大笔资金操纵该股票,从而让股民规避风险。
此外,该软件还可以通过定量分析,向股民推荐一系列升值潜力巨大的股票。他还特别强调,对于证监会的一些法规和政策,“我们通过在各地相关机构中的渠道,可以做出独到的解读”。
第二天记者来到了这家位于广州大道附近某高档写字楼5楼的这家公司,记者发现这家公司刚刚完成装修,前台小姐告诉记者,公司是新开的,今天是自己第一个星期来上班。记者巡视四周,闻到一股刺鼻的装潢材料的味道。此外,没有看到这家公司的营业执照。
记者对一位自称经理的人表示有朋友曾经上当受骗,说希望看看公司的营业执照,不过对方表示不便提供,“你可以向广州市工商局查询”。随后,记者向广州市工商局咨询,工商局表示并未有这家卖软件的咨询公司登记过。
救济:违法咨询受损可提起诉讼
业内人士表示,我国证券相关法律对开展证券咨询业务的审批非常严格。不少所谓“证券咨询”公司并没有开展证券咨询业务的资格,有的咨询公司甚至没有注册或者根本没有办工场地。部分股民之所以轻信主要是由于尝到了“暂时的甜头”,“在牛市中,不用咨询公司都能赚钱”,这位业内人士表示,即便股民要寻找咨询公司也应该找正规证券咨询公司。
“咨询公司承诺所谓内部消息,包赚不赔本身就是违法的”,广东泽正律师事务所汤喜友律师表示,我国《证券法》第171条规定,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证券咨询服务不得利用传播媒介或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误导投资者的信息。对于正规的投资咨询公司是如此要求,更不要说那些不正规的未取得证券从业资格的股票咨询机构。
至于股民因此类不正规证券咨询而受损的情况,汤喜友律师表示,股民首先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进行索赔。汤律师表示,中国证监会曾专门制定过相关规定,强调投资者因咨询机构、咨询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违法遭受损失的,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损害赔偿。
汤律师表示,股民可以从合同法上主张权利。咨询机构承诺的所谓“包赚不赔”式咨询,其实是和股民订立一个证券咨询服务合同,服务合同中包括购买一个所谓神奇软件的买卖合同。咨询机构除了出售软件之外,多数还要提供即时信息、政策解读之类的“配套”,所以软件只是合同标的物之一。由于咨询机构未取得证券从业资格,所订立的合同系无效合同。
对于皮包公司的情形,汤律师建议可以从侵权法角度主张权利。这些公司大多数都不正规,注册资本很少,如果基于个人和公司的合同主张权利,则很难得到保证索赔兑现。通过所谓选股软件和拉人入会的方式,其实是一种欺诈和虚假承诺行为,行为人有明显的过错。实施该行为的机构或个人实际上构成了侵权,根据民法通则和相关司法解释,咨询机构和个人为共同侵权人,应该承担连带责任。所以即便对方是皮包公司,仍然可以向皮包公司侵权行为之责任人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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