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长虹 通讯员/黄敏)惠州市有精神病人2.1万人,大部分患者从前未能得到有效治疗,一些重度患者纵火毁物伤人夺命的现象时有发生。相当数量因病致贫的家庭为了避免精神病患外出肇事,被迫采取了长年禁锢患者的办法。
惠州市从2005年起实施“解锁工程”,对全市173名被“关锁”的精神病人进行集中收治,全部费用由财政负担,并加大对其他精神病人的救助力度。
2年多来,这些病情严重、行为失控、身体衰弱的重症精神病人逐步恢复了健康。全市173名“解锁”病人全部完成康复治疗,并重新回到社会。
统一接受3个月的康复治疗
惠州市被“关锁”精神病患者的家庭大都属于城乡低收入家庭,根本无力承担治疗费用,患者不仅过着牢狱般的生活,还给家庭带来沉重的负担。针对这个现象,惠州市政协经过深入调研后,提出了《关于“以人为本,实施我市精神病人"解锁工程"”的建议案》,引起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2005年3月,时任市长的黄业斌主持作了专题研究,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解锁工程”,对全部被“关锁”的精神病人进行集中收治。
经过调查,惠州市共有173名被“关锁”的精神病患。这些精神病人统一由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和市复退军人医院集中接收治疗。该市共分三批,每批约60人,对全市“解锁”精神病人进行3个月的统一康复治疗。病人全部由所在镇(街道)残联、村(居)委会、病人监护人和卫生部门组织专车运送入院。医院提前准备好病房和药品,为他们划出专用病区,制定并实施专门治疗方案。市残联对用药和治疗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病人在病情基本控制后,再由卫生部门用专车护送回家,继续服药巩固治疗。
九成重度病患症状得到控制
据了解,“解锁”精神病人的治疗康复费用全部由财政负担。各项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伙食费以及巩固治疗精神病药品费总共121万元,人均7000多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市、县(区)两级财政分担解决,其中市级财政人均负责6000多元,县(区)财政负责1000元。部分县(区)财政确有困难的从同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患者治疗出院后所需后续药物费用仍由市、县(区)财政全额负担。
为降低复发率,该市实行追踪服务备案制度,病人出院后由医务人员定期回访,进行跟踪服务,并免费送医送药,巩固治疗效果。经过治疗,2006年初,全市173名“解锁”患者全部完成康复治疗,病情得到稳定,重新回到社会。其中90%的重度精神病人症状得到控制,80%的病人生活基本能自理,60%的病人能帮忙做些家务,50%的病人基本恢复了劳动力。
对于未列入“解锁工程”的轻度精神病人,惠州市加大了治疗救助力度,对“三无”(无法定抚养人或赡养人、无生活来源、无固定住所)精神病患者实行免费收治,费用由财政全额负担;对低保家庭的精神病患者在3个月住院治疗期间每月补助600元,6个月的服药期每月补助50元。据统计,“十五”期间,惠州市用于精神病人的各种费用共计550万元。